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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我在一家医院工作
  我在一家医院工作,当时是由于医院私自由双休改单休,提出辞职,要求赔偿,医院不同意,我要求了仲裁,判的赔偿16000多,和我要求的不符,因当时我请的律师说不会赔太多,就没起诉。反而医院起诉了我。我还能按以前的要求得到赔偿吗

·咨询,律师你好,律师你好,**五院内新规划的传染病医院离
  律师你好,**五院内新规划的传染病医院离我们小区只有100米左右,请问我国明文规定的安全距离是多少?而且事先我们周边的水拥坑村民及市第三高中都说没有听说过此事,难道我们民众没有具备事先知情权吗?请问我们民众可以维权吗?需采取怎样的手段?请指点?谢谢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我认为第一次鉴定与事实不符
  我认为第一次鉴定与事实不符,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承包国有医院的相关法律问题?
  承包国有医院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弟弟在厂里上了3天班工作时把脚打断了现在老板不肯承认现在残废了详细问题电话联系
  我弟弟在厂里上了3天班工作时把脚打断了现在老板不肯承认现在残废了详细问题电话联系打官司应该要什么材料那位律师能联系?34XXXX0885

·劳动工伤,残疾证一般归民政部门管
  残疾证一般归民政部门管,具体的操作咨询他们即可。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怎么办
  家里老人突发脑溢血在县医院治疗了一天,后转到市医院治疗,现在县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请问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轻微交通事故;我在医院住了俩月‘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是我想上诉‘不
  轻微交通事故;我在医院住了俩月‘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是我想上诉‘不找律师行吗?怎么上诉

·现役军人家属有享受地方上的医疗待遇
  现役军人母亲做手术花了25000能补贴吗

·胆结石术后,一个月前,一个月前,在上思县医院做胆结石手术。出院
  一个月前,在上思县医院做胆结石手术。出院后,又发现右下腹疼痛难忍,伴怕冷怕热等;随后到医院做B超检查,发现还有两块18mm21mm大的石头在里面。这是上思县医院做手术的疏忽而造成的患者的痛苦。这可以向其所要赔偿吗?

·工地干活,造成工伤。按九级伤残该赔付多少钱呢?
  我父亲在工地上被机器压坏了右手食指的第一节,到医院做残疾鉴定,鉴定为9级伤残。现在对方用人单位需要赔付我们多少钱呢?

·伤者T11,T12两椎体压缩性骨折应该坚定为几级伤残?
  在工地上由于架板断了,然后人从墙上摔下来,架板又砸在人的身上造成伤者T11,T12两椎体压缩性骨折应该坚定为几级伤残?应该怎么样赔赏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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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除非职工在医疗期内有重大的违规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规定:智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智商<20,极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二级,智商为20-34,重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三级智商为35-


  •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


  •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
          宁司鉴协[2014]04号    关于印发《南京地区人体伤残程度    司法鉴定作业指导书》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对人体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评定原则


  • ·浙江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1.总则    1.1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残疾的鉴定提供依据。    1.2适用范围 


  •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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