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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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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特殊原因,户主是我,只有我签字,是否就代表我妻子也认可并同意出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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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酒后漫骂房屋主人B,并私闯民宅被主人捅伤,主人会被判刑吗?
A与B认识,有感情纠隔请律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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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
我们现在刚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我们婚姻出现问题;不想房产证上写我自己名字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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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纠纷
"search">免费法律咨询济南咨询中心山东咨询中心按地区查咨询按专长查咨询按专长找律师发布案件委托/*9ask.cnask最终页960*90,创建于2013-7-2*/varcpro_id="u1312150";您所在的位置:免费法律咨询>律师>经济类>房产纠纷网友发布的问题已有4人回答,请查看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纠纷收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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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一:动迁房自鉴定协议后本人应在什么时候拿到协议书?二:变通套取现金未拿到
一:动迁房自鉴定协议后本人应在什么时候拿到协议书?二:变通套取现金未拿到前有何办法?三:如行需办理什么手续?四:不行儿子结婚无房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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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上涨的问题,你好!我公司将于本月底租赁期满
你好!我公司将于本月底租赁期满,可房东说如果续租租金要上涨30%,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房东是否有权随意上涨租金?而且原合双方都有约定,如租赁期满,享有优先权续期,且租期满4年后,租金按当时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不超过10%,现房东却不按合同的要求,随意涨价,否则将收回房屋,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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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两户之间的公共区域发生纠纷该起诉对方还是物业?
基本情况:我新购买1套住房,在我家和隔壁家之间有1块放置空调室外机的公共区域,两家窗户都开在这儿,他家是客厅和卫生间的窗户,我家是厨房和卫生间的窗户。在我买这套房之前隔壁就已经装修了,公共区域被隔壁1家摆了1排高柜子,放置物品,另外他家空调室外机的风机正对着我家卫生间的窗户。我通过物业向对方提出要求:1、将空调外机移动或转向,使风机不对着我家卫生间,2、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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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能房屋能过户吗,2000年我在村里购买了一座农房
2000年我在村里购买了一座农房,是五保户的,现在他已去世。请问我能过户吗?程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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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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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结婚十多了,结婚十多了,共同有财产,双方都有房产名下
结婚十多了,共同有财产,双方都有房产名下,如果离婚时。造假债务,女方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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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房产分割问题,房子是婚后男方的爸爸出钱买的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由
房子是婚后男方的爸爸出钱买的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孩子而且男方有过失有遗弃家人的不负责人行为那么女方可以分到全部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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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资格转让,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
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将自己的优先顺位购房资格与同事的购房资格转让了(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转让金。现在对方不支付一分钱的转让金,让我交房遂起纠纷。请问购房资格的转让国家有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浙江萧山区河上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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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签订合同时夫妻一方未到场签名的合同是否无效呢?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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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可以要求广告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购房者如果因为不小心或缺乏专业知识而被虚假广告欺骗上当,不要自怨自艾,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从1999年2月1日起实施《广告法》第3条、第1条、第38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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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所受损失的合理诉求,人民法院还是应当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予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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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有权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规定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拆迁户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司法解释》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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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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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属于拆迁补偿的范围。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补偿的范围,如进行拆除,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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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是领有国有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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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单买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就是指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第一,要看中介合同是否已经生效,且要看中介人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交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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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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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落户政策规定
很多购房人关心在当前商品房限购令的背景下,南京一直以来的买房落户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对于这个问题,律师解答说,目前南京买房落户的政策尚无变化,南京目前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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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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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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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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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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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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