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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外地人,如果在永康农村买房,上户需要什么条件?
  在永康农村买房,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房产问题谢谢,请问十多年前的房屋
  请问十多年前的房屋,手续不全,如果拆迁,怎样可以产权合法化

·我是嘉定的 农村户口 请问能办住房公积金吗
  我是嘉定的请问能办住房公积金吗农村户口请问能办住房公积金吗

·退房,你好,你好,不可以的
  你好,不可以的

·房屋租凭合同该怎样写,房屋租凭合同该怎样写才对已方有利
  房屋租凭合同该怎样写才对已方有利

·购房 贷款 退还定金,我在2010年4月份在沈阳一家开发商看了一套房子
  我在2010年4月份在沈阳一家开发商看了一套房子,因为我是北京户口,国家新出台政策以后,我可能在沈阳贷不下来款了,但当时交定金的时候我把我的户口情况、首付比例都跟开发商说清楚了,开发商找了银行给我说,能贷款,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看来贷款确实有些问题。面临的问题是,开发商催我补首付,签购房合同,但他们又不承诺如果款贷不下来能否退定金和首付款,弄得我进退两难,如果

·为他人做房贷,是否有风险?
  用自己家的房产证为他人做房屋抵押贷款,他人来做担保人,请问这样做是否有风险?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危房倒塌,申报翻扩提交,交了相关费用,开始建房,是否为违章建筑,
  若没有办相关的建房手续就属于违章建筑

·房屋漏水,我家卫生间漏水
  我家卫生间漏水,开发商说找物业,物业不管怎么办?

·邮电局拍卖公家房产,已经XX局下文同意拍卖,有文件。但无土地证和房产证能否办理得
  邮电局拍卖公家房产,已经XX局下文同意拍卖,有文件。但无土地证和房产证,有土地契约,私人购买下来是否合法,能否办理得来个人产权证,

·购房合同的有效性,现在我打算买一房子
  现在我打算买一房子,此房子为某单位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所盖的二层平房,当时单位要求每家住户交4万元,为每家建此房,只给了员工一个4万元的收据。现在我以同样价格购买此房,如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如今后此房单位需要拆迁,或国家政策需拆迁,我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比如我购房时的费用是否能够赔偿?谢谢。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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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很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是在诉诸法院时却未必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到底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呢?      通常我们约定违约金主要为了防止对方不履行合同,可是这与对方迟延履行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有些当事人看到对方迟迟不履行合同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其实,这个时候我们应


  • ·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由交换一方向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议定。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公房承租


  •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自动解除,解除合同应由受害方作出选择,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允许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    二、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   &


  • ·买卖不破租赁的含义?
       一、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


  • ·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点
       一、细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载明了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房产资料,所以购房前要仔细查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后作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一个附件。    在查看土地使用合同时要注意:    1、要审查土地的转让用途


  •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夫妻共同所有房屋被夫妻一方单方出售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从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 ·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它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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