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家庭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离婚律师网,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财产分割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房产分割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离婚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调查律师,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建德航头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建德玉泉寺婚姻家庭律师 李家镇婚姻家庭律师 乾潭镇婚姻家庭律师 新叶古村婚姻家庭律师 西山桥婚姻家庭律师 大洋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建德> 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咨询,请问下律师,请问下律师,我是2009年12月办得结婚
  请问下律师,我是2009年12月办得结婚证,我是湖北人,嫁入北京,正敢上他家拆迁,我们现在结婚已经两年,又出了个新婚姻法,我们感情很不好,他天天在家游手好闲,我上班还需要供养他,我受不了,当时结婚有结婚证可以分到50平米,现在我要是和他离婚的话,我呢个得到多少?请律师指点·

·关于离婚问题,女方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六个月了判给男方,女方可以不拿抚养费吗

·财礼钱还拿的到吗?,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婆因关系不和现在她已经想和我分手了我家原先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婆因关系不和现在她已经想和我分手了我家原先给她家的财礼钱还拿的到吗?我们没有拿结婚证担是办了酒席?????

·孩子上户口问题,本人结婚年龄没到女方结婚年龄到了我是安徽的女方是湖南的没有结婚证
  本人结婚年龄没到女方结婚年龄到了我是安徽的女方是湖南的没有结婚证,准生证想在女方家把孩子生了请问以后孩子上户口好上吗?该怎么上?谢谢!!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劳动纠纷,我是一家小公司(13人)的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人员招聘合同订立等
  我是一家小公司(13人)的办公室主任同时负责人员招聘合同订立等。一名早期招进来的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两个月前被公司辞退,先已申请劳动仲裁,索赔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和被开除的补偿金共计12个月工资两万四千元整。我查询了相关法律后,觉得仲裁庭很可能支持他的索偿要求。请问有何补救措施?另外询问,这确实是我早期的工作疏忽,公司如果以此让我承担一定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家庭财产纠纷 ,我嫁了一个杀人犯;刚开始我也不知道
  我嫁了一个杀人犯;刚开始我也不知道,现在他被抓了,他的一切都是假的,我要怎样来保护我自己的利益,现在生育了一?

·结婚一年多离婚,女方还能够分房产吗?
  结婚一年多离婚,女方还能够分房产吗? 男女结婚一年多后由于性格不合,导致离婚,女方能得到男方的房产吗?

·执行过户,离婚判决,离婚判决,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1
  离婚判决,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10万元,被告支付过户费用。现被告想申请法院执行过户,问是否先要支付原告10万元后法院才能执行过户吗?

·公证后的离婚协议能否办理过户
  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能否单方申请房屋过户

·在美容院做美容,回家后过敏,要求赔偿
  在美容院做美容,回家后过敏,要求赔偿

·急求帮助,您好我父母结?0多一直没有结婚证他俩是否属于合法夫妻?我母亲现在想要离
  您好我父母结?0多一直没有结婚证他俩是否属于合法夫妻?我母亲现在想要离婚我爸有一处住房是否属于共同财?应怎样合理分配(房子是我父亲的名?我本人是个女?3?要是不属于共同财产我是否有权利享受这分财?谢谢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家庭暴力的认证?
      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受害方无法以家庭暴力作为独立诉由而直接起诉。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特别是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的认定和赔偿,从而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


  • ·分居满两年是否能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仅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离婚,若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其他条件,法院依然可以不予准许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婚姻法》中该条款的理解,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分居的起由问题。夫妻分居的原因


  •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或同居者


  • ·婚内赠与情人财物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支持一半还是全部
      首先一方与情人这种特定关系违背了善良风俗,背弃了社会公德;其次,夫妻一方向第三人赠送财产的行为均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故夫妻一方向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关于返还财产的数额,应将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账进行核减,计算出实际转账数额,包括一些有特殊含义的数额,也应一并进行返还


  •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


  •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
      国际局收到由成员国国家主管机关发来的国际注册申请之后,如手续齐备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将此注册刊登在名为《国际商标》的国际公告上,并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发注册证,(至此一般需3-4个月的时间),然后再向申请中要求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发出要求领土延伸申请的通知。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是国际局收到申请并进行了登记注册


  • ·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


  •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第三款),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建德航头镇婚姻家庭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