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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海洲街道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浙江海宁海洲街道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医疗事故赔偿,浙江海宁海洲街道环境污染赔偿,浙江海宁海洲街道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海宁海洲街道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海宁海洲街道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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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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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赔偿问题,我是苏宁电器的促销员
我是苏宁电器的促销员,今天早上店里的三台电脑被盗了,当时我在岗,但是到中午饭时间,我去吃饭了。就在我吃饭的时间里电脑被盗,管理组的要求我要负70%的责任,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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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怎样赔偿
我租用门市房开商店,租期5年,现还有3年到期,房东现将房屋卖出想提前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如果非要终止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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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我弟因工作不慎导致右手食指受伤
我弟因工作不慎导致右手食指受伤,第一指节指骨断掉一半,指甲完全缺失。请问如果进行伤残鉴定的话可以鉴定为几级?可以申请哪些项目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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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下许多赔偿款,但是在还没有离婚期间,生产队按人头分了房子
男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了许多赔偿款,但是在没有离婚期间,生产队按人头分了房子,法院有权处理女方和小孩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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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4个朋友一起驾车去办理业务途中司机肇事亲属死亡如何处理后事?交通事
4个朋友一起驾车去办理业务途中司机肇事亲属死亡如何处理后事?交通事故单方肇事死者是农村户口所住地为城郊死亡赔偿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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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尝,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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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和危房,我家住房因某经营场所发生火灾造成危房应如何要求赔偿请告知谢谢
我家住房因某经营场所发生火灾造成危房应如何要求赔偿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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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赔,我被出租车撞,我被出租车撞,花4500元医药费,休一个
我被出租车撞,花4500元医药费,休一个月,保险公司能理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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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全责怎么赔付,交通事?全责怎么赔付
交通事?全责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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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我亲戚在杭州打工
我亲戚在杭州打工,今年二月遭遇车祸,被评定十级伤残,对方负全责,应获得多少钱赔偿,赔偿项目是哪几方面,各多少钱,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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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反了那些条例,我可否得到公正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差不多12个月,老板在我初去公司的时候和我签了合同,但是知道我后来离职都为给我合同原件,并且未给我办理任何保险(如社保)。由于这家公司是外贸公司,而我是业务员,现公司仍然欠我部分抽成和工资,现公司通知我部分抽成无法发放,理由是:若我抽取其中部分,会使其他业务员不满意。请我我是否有办法取回这部分抽成并且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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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承认打人事?是否就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所有治疗和相关费用?
我老父亲被呕打?派出所做笔录时对方已承认打人事?对方以人多势?本是打人现在却说是推了几?头部,胸部都有多处肿块,还引起旧病复?,"?quot;?quot;?quot;在法律上有分?如果对方有篡改事实的嫌疑,该如何去维权?我是否就可以以打人事实和住院票据去要求对方赔?
浙江海宁海洲街道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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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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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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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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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疗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应以公安机关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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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 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注意应调解的情形。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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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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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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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索赔指南
一般索赔流程: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险赔案结案通知-->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索赔所需材料: 1.保险单、或保险批单、及保费收据 2.法院、公安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报损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发票及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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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判定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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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弄丢骨灰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他人非法侵害遗骨等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痛苦,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可以判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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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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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侵害人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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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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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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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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