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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被冤枉嫖娼怎么办,送朋友回家些了几分钟出来就被警察带到刑警队待了2小时才放出来
  送朋友回家些了几分钟出来就被警察带到刑警队待了2小时才放出来

·判刑后可以假释吗,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诈骗罪量刑,捡到被别人偷来的东西单位资料、公章
  捡到被别人偷来的东西单位资料、公章,然后打电话问失主要10万元,如何定罪

·能告诉我吗?,想问一下,想问一下,湖南的死刑案件在最高院哪个刑庭
  想问一下,湖南的死刑案件在最高院哪个刑庭复核

·醉酒打架,构成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验伤后再协商
  构成轻伤以上才负刑事责任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验伤后再协商

·赖帐不还能判刑吗,赖帐不还能判刑吗
  赖帐不还能判刑吗

·民事和刑事可否同时进行?
  民事和刑事可否同时进行?

·他能不能判缓刑?,我想咨询一下
  我想咨询一下,收费站给我家的土地补?00元,收费站给我村书记了,我母亲去他家要,他刚从别处喝酒回来,两眼通红,他说不给我母亲,等给我父亲,(因为私事有点过节)还骂我母亲,推我母亲,用脚踢,将我母亲多处踢破,我母亲?10,派出所来了,将他和我母亲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做完后我村书记就住院去了.当天晚上,我母亲也住院去了,过了3天,我们的法医鉴定做了,轻伤。他的法医

·请问一般判多少?,收到公安局下发的两张逮捕证一张是因抢劫罪
  收到公安局下发的两张逮捕证一张是因抢劫罪,一张是因轮奸罪。请问这个案件是否到了公诉阶段了?象这样被告人一般判多少?

·刑事案件开庭前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问题
  刑事案件开庭前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通知问题

·盗窃量刑 ,A为急于拿回他人欠款
  A为急于拿回他人欠款,在他人要求下,开车送他到他家楼下,他人盗窃自家保险箱里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事?人分赃。那么A属于从犯对么?那A自首并把分得的赃款全额上缴,大概该如何量刑?

·受过刑事处分的人能进事业单位和国企吗
  这个明白了,还有我档案已丢失,这段冤案还有记载吗?假设事业单位,给我重新建档略去那段,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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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权利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刑诉法》96条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 ·刑事案件的“次生害”罪
      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附带产生了很多“次生害”罪名。什么叫涉黑?一般是指和黑帮或黑社会有关联,因为黑帮和黑社会总是穿黑衣服,所以才叫涉黑。 一般称为黑社会性质的团伙,黑社会组织和涉黑犯罪集团。所谓“次生害”罪,就是案发后,因无专业律师指导,家属新触犯的一些罪名。这些罪名犹如摆在家属面前的陷阱,极易掉进去。在


  •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


  • ·死刑的适用范围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死刑犯是不是只要交钱就可以“买命”?
      对于这种提法,显然不能够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尽管司法实践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否则,有些人要说我对法律不敬了。有些案件可以通过钱来摆平,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但是其实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每一个能够用钱来摆平的案件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其一,通过律师论证,使案件中一些不扎实的证据凸现出来,使法官据以


  • ·错误逮捕的认定
      国家赔偿法中所称错误逮捕,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的错误逮捕。因为逮捕是与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力手段,因此实施逮捕必须以犯罪事实存在为根本前提。如果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而对被告人施以逮捕,那么,这种逮捕显然是错误的,国家理应予以赔偿。当然,国家承担因错误逮捕引起的赔偿责任是有条件的。根据本法规定,构成错误逮


  •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不依法适用逮捕措施,将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对犯罪嫌疑人采用逮捕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一、逮捕的条件根


  • ·刑事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刑事证据的种类(一)物证、书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


  • ·法律对刑事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章 证据     第四十二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


  •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


  •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催收非法债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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