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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网吧证件,律师你好,律师你好,请问下网吧证可以转让吗?过户了
  律师你好,请问下网吧证可以转让吗?过户了能更名么?有的网吧证以前是加盟形式的,他说是买断了的卖给我,请问下我买过来能不能更名?以后还会不会牵涉到加盟的问题,望解答~谢谢,另外新开网吧这一块要走的程序是什么?

·债务难讨,A谎称因手术向我借了28万元
  A谎称因手术向我借了28万元,现今不还。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结果(无法找到证明其所有的财产)。其有一处农村住宅,装修得很好,且儿子与儿媳均有稳定收入,所以现在他也不去赚钱了。如果这样,我是不是就没有机会让他还钱了,试问我该怎么办?因为那些钱是以我名义向别人借来的。还有,可否申请拍卖其住宅抵债?

·原户主遗留下的债务问题,我家买一个二手房
  我家买一个二手房,今天有人来收暖气入网费(类似暖气改造费)这个费用是否由我家承担?暖气在原户主时候已经改造完毕,原户主一直未缴纳,买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跟我们提及。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要举证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
  (十万火?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还要举证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负债经营所得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吗?

·门面房转让合同,你好,你好,我现在有一处门面房向外转让,在合同
  你好,我现在有一处门面房向外转让,在合同中是不是要把转让费用及房租的钱数写在合同中呢,要怎么写呢,

·公司欠债债主向我追讨,我怎么办
  

·我要不要替母亲还债?,我大学毕业不久
  我大学毕业不久,现已工作,前不久得知母亲在近几打牌的过程中输掉了很多钱(十多万),一直以来我们一家都劝过她不要打牌,但她不听,我母亲有自己的工作,现在她跟我父亲闹矛盾,可能会离婚,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她们离婚,我和父亲在一起,那么我们需要替母亲分担债务吗?如果没离婚,将来我是否有替她偿还债务的责任?

·民事债权纠纷,我弟弟被我们同村的人强迫着给他打了张欠条欠条上又有农村房基地作为抵
  我弟弟被我们同村的人强迫着给他打了张欠条欠条上又有农村房基地作为抵押请问他有权利处置我们家的房基地吗

·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我一朋友代09年借别人高利债
  我一朋友代09年借别人高利债,到期不能还,被劫持危胁,只好找我做担保,我担保了在三个月还债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收不到,我全权负责,但债权人此后一直没找朋友和我收债,直到期2011年8月才突然找我和朋友收债,朋友无法还,债主请了律师向我催讨。我很痛苦,我不懂法律,不知担保责任已失效,只好答应帮做调解工作。债主的律师事先写好了调解书,写明我的责任,并要求我在调解书上

·债务责任丈夫欠债法院冻结了妻子的工资妻子如何
  丈夫欠债,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有承担还债的义务?

·法律咨询,请问有县级发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抵债吗
  请问有县级发的房产证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可以抵债吗

·土地转让问题 ,有个企业要买我们村的地
  有个企业要买我们村的地,但是一亩给十万,太少了邻村的二十万了,可是在八月份村领导的几次上门合同签了,我们没有拿合同,村领导说三之内和邻村的钱一样,但合同里没有写,现在我们不想卖了,怎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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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债的履行原则
      债的履行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这些基本准则中,有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债的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对于基本原则,此处不赘。    (一)适当履行原则    


  • ·逃债伎俩列举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比如,将财产全部记在母亲名下。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就必须条分缕析,将对


  •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而划分的。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债务人不得以其他标的代为履行,种类物之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二,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所有权可自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间没有连带关系;而连带之债的连带债权人或连带债务人的权利或义务是连带的。在按份之债中,任一


  •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
          在处理债权债务的案件中,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008年9月28日,方先生接到朋友呙女士的电话,因为公司急需资金周转,向他借款20万元,于是方先生就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20万元汇至呙女士的账户。2009年8月份向呙女士追要借款,呙女士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写下欠条,


  • ·主债与从债
           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 ·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它产生债的关系,是合同债。合同是产生债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原因。    二、缔约上的过失    缔约上的过失


  • ·债的特征
           (一)债为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的当事人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他们都是特定的人。 在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中,其权利人虽然特定,但其义务人却是不特定的一切他人。    当然,债的当事人特定化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僵死化,仅具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


  • ·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四)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 ·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而导致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兼并和收购,此种操作方法值得深入研究。此外,房


  • ·项目转让期间对预售商品房的规定
      受让方与预售人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受让方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人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应当停止预售商品房;受让方未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 ·合同的转让的法律定义
      合同依法成立后,订立合同的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合同按照转让的是权利还是义务不同,可分为“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承受”三种形式,《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转让应当是:&n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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