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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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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交了物管费为什么家庭旅馆还有责任呢
  结合刚才那个问题,我们就是家庭旅馆,我们认为既然我们缴纳了物管费,那么小区应当保证安全的,这样的话家庭旅馆相关责任是否还存在呢?

·离婚分财产,夫妻共同拥有2套房产儿子已满18岁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拥有2套房产儿子已满18岁离婚怎么分配

·搬家费该归谁,我家有两楼
  我家有两楼,2楼自己住,一楼住宅当作门面租给别人做生意。现在要旧城改造了,一楼部分的搬家费该归他还是归我?谢谢!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的继承与分割问题,我母亲去世一年了我父亲再婚
  我母亲去世一年了我父亲再婚,我母亲生前有工作并且是房主留下些存款现在我父亲对我姐妹不好而且让那女人及其子女住房进来,他不与我们商量就这样我和妹妹一无法接受而且这女人不是真心对我父亲我和妹妹怕父亲被骗,可是太迟了已劝不了了,无耐我与妹妹商量能否已诉讼的方式要回另一半房产和一半其它财产不知道已什么理由起诉。

·是否是附期限合同,律师专家你们好!两前
  律师专家你们好!两前,我一女友由于生意忙,便委托我用她的股票帐户为她炒股,去赚钱了我也没要一分,因为关系不错只是帮忙,也没有任何约定。今,由于股票形势不好赔了五万?总投资二十二万)。她采用欺瞒事实的方法,以害怕赔钱让她丈夫知道生气为由,让我给她写一张七万元的借条,并承诺给我的股票帐户存入七万元,把赔的钱赚回来,但4?2日当天,仅向我的账户存入?.1万元,就让

·在电视家有购物订了货不想要可以退吗
  我前天在电视上定购了一台黄金派德手机,他昨日已发货

·消费维权,你好,你好,是这样,我在一家大型游戏场所经常打
  你好,是这样,我在一家大型游戏场所经常打游戏!有一天因为赢了特别多的游戏币,我就转卖了一部分游戏币给其他顾客!我这样算犯法吗?工作人员告知我不可以私自卖币时,我就说那就不卖了!结果他们说要报警抓我,他们有什么权利抓我!我正常买的币玩不了转让还不让!告诉我不让我也配合他们以后不卖就行了!再他们说报警等警察来这段时间里他们没收了我要卖的上千元的游戏币,并且还毁坏

·离婚房产怎么分,那财产是她和我爸两个人分还是我和我妹都有份
  那财产是她和我爸两个人分还是我和我妹都有份。我们家还有一片果园,我后妈的儿子有权来继承吗

·继承法,有房产一方是再婚
  有房产一方是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如果有房产一方故去,另一方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

·结婚没有几天,,你好,你好,离婚的话你们的共同财产是需要分割的
  你好,离婚的话你们的共同财产是需要分割的

·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我前夫04年协议离婚,房产归我,孩子归我,他负责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500元。离婚前他爸爸给了我们一些邮票,离婚后他都拿走了。现在这邮票升值了。请问:1、邮票算不算我们婚后共同财产?我有没有权利跟他要?2、孩子生活费我要求涨到2000是否合理?3、他08年再婚,他现在的房产是否有我们孩子的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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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②


  •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将争议财产约定归被另一方所有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


  •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的保护力度是十分薄弱的。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法律保护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所以,一本结婚证不仅仅只是一


  • ·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


  • ·过失决水罪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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