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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宁海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海宁海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海宁海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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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请大家看看这份待岗协议内容合法么
  依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暂行)》,结合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就个人待岗问题,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待岗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至甲方通知乙方上岗到达工地之日止。二、待遇:自双方签订待岗协议之日起,甲方发给乙方每月860元生活费,从甲方通知乙方上岗之日起,停发生活费。三、乙方待岗期间,仍属甲方在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按规定交纳有关基金。四、甲方

·协议与合同有何区别?,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大学生违约金,您好,您好,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关于违约
  您好,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关于违约金这一块,没有写明违约金数目,写的是按劳动合同法执行,那请问:如果我违约了,需要赔偿多少违约金?谢谢!

·离婚协议,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夫妻之间签了分居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受不受法律保护
  老公与我经常分居,为了让我心里有保障,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只是双方签了字。有效吗

·工资扣了口头协议也不承认了
  说的年薪工作十个月为年薪35000管吃住。到现在结工资有说年工资是代表12个月35000除12月我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问题,我与一人协议离婚
  我与一人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协议并已签字也拿到离婚证了,但当时离婚的其中的一个个体服务部的法人是我的前夫的,离婚时的协议上已经将其归于我了,但离婚后至今未办理经营权的过户和法人的变更问题,现在我的前夫想介法人和经营权是他的这个问题将这个个体的服务部占为已有,我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车伤事故协议书,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
  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有4成新人无大碍

·离婚,你好,你好,协议公证无非是能增强证明效力。不是
  你好,协议公证无非是能增强证明效力。不是必经程序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婚前房产问题,签订赠与协议
  签订赠与协议,进行公证,房产加名。

·已经协议离婚,我和他已经协议离婚了
  我和他已经协议离婚了,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对吗?可以争取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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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nb


  •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法律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处分,从而实现其财产利益。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


  • ·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笔者认为,纠纷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我国强行法的规定和公序良俗,所达成的协


  • ·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
      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同时存在新旧两债。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如未约定消灭原有到期债务,则应认定系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一种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而非原债权债务的消灭。在新债清偿下,旧债务于新债务履行之前


  •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nbs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法运用资金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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