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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我加是四川的,男朋友加是新疆的,我父母不同意我们结婚,也不给我户口本,但是我有身份证,这样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离婚,我在起诉离婚中,我在起诉离婚中,我提供了收据和发票证明了
  我在起诉离婚中,我提供了收据和发票证明了有些物品是我的陪嫁,男方也签字承认了那是我的陪嫁物品,我现在就想申请要回我的陪嫁物品不想折钱,请问法院会判回给我我的陪嫁物品吗?我和他没有房产纠纷,就想要回一件家电物品和一些琐碎的家居物品,我几乎已经是净身出门了,难道法院还会浊情考虑吗?他们不会维护我们女性的权益吗?

·晚婚晚育,我是87年的我女朋友也是87年的现在又一个女孩才11个月算不算晚婚晚育
  我是87年的我女朋友也是87年的现在又一个女孩才11个月算不算晚婚晚育

·再婚以后立遗嘱对婚前房产可以吗
  

·如果另一方有吸毒史,可以作为离婚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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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带孩子男方应该付多少抚养费
  现在准备离婚孩子不到一周岁.但是男方一个月只给孩子出500的抚养费...现在物价这么高并且孩子上学花销很大...想知道男方应该最少出多少?

·如何追回损失,我经营一家摩托车维修店
  我经营一家摩托车维修店,一月前收购一样二手摩托车,有买卖协议,车辆行车照,以及检查卖方所持身份证件,行车照上姓名与卖方身份证姓名及个人信息一致,前天又失主找来说这是他的车子,失主称,这车是被朋友以借用的名义骑走,遂以借口要走车主行车照,现在要求追回车辆。我是以3200元收购,现在失主报案,车子现在在派出所在,派出所说车辆应还回车主,我应向卖车放追回损失,可是

·国家公务员立一等功有何待遇
  国家公务员立一等功有何待遇

·我该怎么办,律师你们好在我老家有一片山要卖树山是我们队上的所以由队里按人分由于我
  律师你们好在我老家有一片山要卖树山是我们队上的所以由队里按人分由于我出外打工十多年也在外面结婚我岳父要我在这给他做儿子我户口在家没签但队里说我已经出来了没有分给我我就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理因分得到吗谢谢

·临时身份证能办结婚证吗,临时身份证能办结婚证吗
  临时身份证能办结婚证吗

·跟前男友分手,他一直骚扰我家人,问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011过跟男朋友订婚,双方父母都同意我们的婚事,准备在底结婚,后来他去了东北的某个城市,叫我过去我父母出于对我们感情的考虑同意我过去,过去后发现他在做传销,我在他的软磨硬泡下答应留下来,没有人,就没有工资,我一直用的他的钱,后来因为我实在适应不了那个环境,经常生病,就离开了他,跟他分手了,他也同意了,期间问我要钱,我没给他就给我父母打电话,我后来又打电话告

·财产纠纷,母亲再婚,母亲再婚,母亲不久前去世了,现在这个老头
  母亲再婚,母亲不久前去世了,现在这个老头准备再娶,所以我现在准备要回我母亲的那份遗产。问题是,我母亲生前和这个老头有一贷款,房产证现在在银行抵押呢?法院会受理此案吗?如果他一直贷款,那我岂不是不能分割那份房产?贷款明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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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


  • ·重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其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已经登记结婚或虽为登记结婚,但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两个同时存在的婚姻关系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事实上的重婚,指两个关存的婚


  •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


  • ·离婚证据的使用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书证容易出现的问题有:内容有瑕疵,甚至重大缺陷。在应用书证时,应该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一起补强所要证明的事实,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2、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大陆


  •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发布日期】1983-8-26【实施日期】1983-8-26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只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同


  •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故意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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