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家庭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离婚律师网,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财产分割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房产分割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离婚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调查律师,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海曙区古林镇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洞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白云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西塘河婚姻家庭律师 龙观牌坊群婚姻家庭律师 章水镇婚姻家庭律师 段塘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海曙区> 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再婚财产,再婚财产,再婚财产
  再婚财产

·父母离婚,我爸爸要跟妈妈离婚
  我爸爸要跟妈妈离婚,我是家里的二女儿,我有个姐姐和弟弟,三年前爸爸有外遇跟第三者走了,最近回来了要跟妈妈离婚,想要妈妈一无所有,但是妈妈想为弟弟争取家里的房子,但是房子的户口本上是爷爷奶奶和姐姐的名字,爸爸的兄弟有把房产证拿去贷款买车了我想问一下,妈妈没有爸爸在外面有第三者和他们后来生的儿子的证据,妈妈该怎么打赢官司为弟弟争取房子和妈妈该得到的利益,最主要还

·离婚咨询,您好:闹离婚分居已经一年
  您好:闹离婚分居已经一年,且男方不让见孩子(三岁)已有一年,现我想起诉离婚,这两条对我争取抚养孩子有利吗,我该怎样出示这两条证据,在法庭上不能只口头证明吧?请赐教,以便我提前准备证据。

·紧邻右前方盖房合法吗,我家院子西墙外邻居盖二楼合法吗
  我家院子西墙外邻居盖二楼合法吗,有法管他吗,谢谢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
  离婚时,双方老人都不知情,男方一时冲动在离婚协议书上把六岁的女儿给了女方,但是事后后悔,孩子的爷爷奶奶也非常想念孙女,这种情况,能否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婚烟,我和我朋友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龄
  我和我朋友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龄,但是我们要领结婚?需要准备些什?(需要女方的护口本吗)

·驾驶员已死亡,其家属有什么责任?
  妻子驾驶的车辆翻车,妻子和乘客死亡,丈夫有什么责任?

·未婚生子男方不抚养,男方不承认
  男方不承认,男方没有经济基础,那男方对孩子有责任吗

·这样的情况能办到结婚证吗?
  

·非国家人员行贿,如没有谋到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非国家人员行贿,如没有谋到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只有男方姓名和照片的的结婚登记证有效吗
  我们结婚的时候是我父母同意的可是我们一直没有感情,我们还用离婚吗,我们登记的时候我也没拿户口本也领了证这样的登记有效吗。

·再婚到民政部门登记,您好!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
  您好!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
          1、起诉的条件。          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 &nbs


  • ·离婚时为争孩子不要抚养费,事后反悔了还能再主张吗?
      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前提应为子女“必要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父母就子女抚养费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虽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的合理要求,但是主


  •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


  •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


  • ·关于国际注册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说明
      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国际注册申请,时常收到这些国家的审查意见书或临时驳回通知书,给我国申请人的国际注册在时间和费用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在加入马德里联盟时,对《马德里协定》或《议定书》的某些条款做了保留或声明,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某些要件进行审查时,主要依据本国法律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未必有你一半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


  •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电报请示的关于我国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与苏联公民阿利杜格利木娃·格乌格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并提出“今后中国一方同外国另一方离婚的案件,一般不再判生活费或抚养费;要判也一次给付清”的办法。经本院与外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


  •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新婚姻法第三十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 ·一方出轨的离婚诉讼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认定一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 ·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虐待部属罪
      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海曙区古林镇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