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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建德更楼街道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建德更楼街道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建德更楼街道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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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儿子公房拆迁分配的房子,母亲有份吗?母亲另有住房.
  1.父亲单位分配一套公房.租凭证上的图章刻有房地产管理所.承租人父亲.父亲和儿子一起居住.现在父亲死亡.承租人名字变更为儿子.2.公房里的户口有:户主父亲,儿子,父亲死后变更为儿子.3.母亲一直住在另一套商品房内.户口也在商品房内.4.现在公房拆迁,差遣协议人名字为:儿子.挂牌定房单名字为儿子.问以后这套公房拆迁分配得到的房子,母亲有分夺回吗?

·登记前购买家电及装修房子算个人财产吗
  婚前男方出资装修女方的房子,装修家电的钱算婚前财产吗

·我这样的情况能否申请的到廉租房
  我是一离异女,现已离异一年零七个月,孩子是归男方的。我户籍原所在的地址是安徽祁门县的人,由于结婚的时候婚迁到了男方--湖北,现在有准备要回迁。但是我没有住房,户口是非农性质的,能不能迁回来后申请廉租房,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到廉租房了?望给予答复,十分的感谢!

·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只退回本金吗?不要负诈骗罪吗???
  内容:我是浙江省乐清市的一个电力职工,在4月份(当时房子施工到地上两层,部分还在地下室施工)从浙江瑞立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了为乐成镇80#地块名为“晨沐花园”(该花园为4幢15层的小高层和4幢6层的多层组成的小区)的房产。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购房的协议书,在付款方式中约定采用按揭贷款。并约定约在10月当房子结顶时签订正式合同。当时开发商再三说一切都有没问题,

·关于房子财产和孩子的纠纷
  今年我们已经离婚了,是协议离婚,但是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后来又反悔了。所以现在想重新签协议,意见又统一不了,想去法院判一下,公正些,谁也别觉得谁多了少了。这种的需要怎么办啊?我属于桥西区,他是裕华区的户口,应该去哪个法院啊?

·原户主遗留下的债务问题,我家买一个二手房
  我家买一个二手房,今天有人来收暖气入网费(类似暖气改造费)这个费用是否由我家承担?暖气在原户主时候已经改造完毕,原户主一直未缴纳,买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跟我们提及。

·我能否住在现在的房子,我的户口在这里
  我的户口在这里,但是我爸没经过我的同意就要卖房子,卖房启示已经发到中介了,他有权利卖这套房子么?房子还没有办房产证,登记的是奶奶的名字

·要求强行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的租户写保证书
  关于拆除直排式、烟道式热水器,有的租户强行不拆除,那我们业主要求租户写份保证书,到时发生热水器事故与业主无关,自行负责。

·房屋质量 ,建房出现了质量问题
  建房出现了质量问题,乙方不给与修复算不算交工?

·民事债权纠纷,我弟弟被我们同村的人强迫着给他打了张欠条欠条上又有农村房基地作为抵
  我弟弟被我们同村的人强迫着给他打了张欠条欠条上又有农村房基地作为抵押请问他有权利处置我们家的房基地吗

·房产,继父与继女共同买房
  继父与继女共同买房,继父出资一半另外一半继女贷款,继父曾承诺房产写继女的名字,现如今房子买好产权也办下来但是继父要让继女归还其出资款,请问该如何处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因公路扩建
  因公路扩建,需要拆迁,我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有那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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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


  •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    二、合同在履行过程


  •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
       一、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本报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


  • ·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有些地方以立法或者其他形式擅自缩小上述前置文件,违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 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


  • ·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交付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只要开发商将房屋转移给购买者占有使用,也就是—般生活中说的“交钥匙”,就认为开发商履行厂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这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该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应该优先适用。1.交付的方式,根捉一般的民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1).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


  •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从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来讲,房屋所


  • ·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
          购买二手房“让人欢喜让人忧”,由于对许多细节不够了解,不少购房者往往难以规避风险,跌进购房陷阱。一些中介公司或者卖方经常会给购房者提供一些“避税”方式,如真买卖假赠与、定金当租金再过户、先公证买卖再过户、先签订合同再过户等等。专业律师认为,所谓的“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没有很大的风险,从法律


  •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包装、品质、数量、规格、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使用要求、附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承租人不应向出租人索赔而是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合同法规定,供货人与出租人签订供货协议后,供货人直接向承租人供货,货物的检验由承租人负责并向供货人出具收据,供货人凭承租人开立的收据向出租


  • ·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如何分割?
      首先,应当明确产权,即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婚后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该房屋价值是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房屋价值,首先由双


  • ·什么是双方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间谍罪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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