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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秀洲区高照街道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秀洲区高照街道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秀洲区高照街道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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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继承财产,丈夫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出卖丈夫继承
  丈夫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出卖丈夫继承的房屋,这个行为有效吗?2003年的时候

·遗产处理,夫妻经济AA制
  夫妻经济AA制,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就是说:父母、妻子、女儿应各分别拥有什么权利?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没权分配
  没权分配。

·放弃继承权,我想放弃继承权
  我想放弃继承权,让我的哥哥继承所有的财产,所有的财产包括宅地基吗?????

·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我夫家有两子一女
  我夫家有两子一女,婆婆早年去世,公公不久前去世,名下有一处房产,大儿子多年未与家里有任何联系,不知所踪,女儿留学国外8年有余,至今未归,多年来单靠小儿子(我老公)照顾,老人去世突然,未留遗嘱,现在该如何处理房产?棘手的是面临拆迁的问题。

·遗产,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家里面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家里面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我爸爸带着我哥哥取了我妈妈。然后有了我。对于家产,有什么说法。有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说法。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小孩出生证遗失了
  小孩出生证遗失了,现迁户口需要。不知怎么补办?

·遗传继承的几个问题,1,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
  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一项参与继承,其他几项放弃继承,这种情况是否仍然叫参与了继承?2,一方继承人对几套房屋中的一套要求拥有若干年使用权的前提下放弃其所有权,这是否理解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继承遗产的相关手续,我父亲去世两年了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我父亲去世两年了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如果在父母去逝后,房产登记写的哥哥的名字,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立有遗嘱,所有财产属一个子女所有,那么其他子女是否不能享有继承权?

·土地继承,我伯父上无父母
  我伯父上无父母,无妻无子女,他死后留下的农村集体承包土地(从1998年————2028年)。我作为他的子侄有继承权吗?

·放弃继承权有那么难吗,我妈姐妹几个
  我妈姐妹几个,关系不是很好,都分帮派的地步,现在年纪都是九十高龄的父母,有住房,现在其他姐妹想帮他们建房,想多分点钱和房产,可是我妈不想参与此事,也不想以后为了父母的财产弄得不开心,所以我妈要放弃继承她父母的财产,但是承诺还是会赡养老人的,可是他们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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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遗嘱继承误区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实践中,有些人立了遗嘱就自己收了起来,他人对此并不知晓。


  •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文件视频等,这其中即有个人的网络财产,也包括密码等网络权益。网络里的文字照片肯定属于个人网络财产。通常状况下,只要符合3个特性就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财产: 


  • ·公司股权遗产如何继承?
      股权继承纠纷是因继承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引起的股权确权纠纷,并不是继承人之间相互争夺遗产的纠纷,其诉讼案由属股东权纠纷,而非遗产继承纠纷。  股权体现股东和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股权指向的义务主体是公司。继承人之所以提出确权诉讼请求,往往是其主张股权得不到公司的认同。  公司是法人,具有法律拟制的人格,公司的所有意思


  • ·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本村村民(通常是城镇户籍人口),其出资购买


  • ·如何理解夫妻相互继承权?
          《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定是与继承法关于夫妻法定继承权的规定相互吻合的。关于夫妻之间相互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子也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剥夺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不得干涉寡妇带走亡


  • ·记名股票遗失的补救措施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


  •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


  •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


  • ·遗弃伤病军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遗弃伤病军人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场上故意将我方伤病军人弃置不顾,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战场救护秩序。我军的性质决定了军人不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彼此应互相关心和爱


  •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是指军职人员对被我军俘获不再进行反抗的敌方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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