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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法律咨寻,您好麻烦请问,您好麻烦请问,本人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五年
  您好麻烦请问,本人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五年。没有上过任何保险及没有正常公休及法定节假日也不让休息。本人手中没有工作日志及工资条。如通过法律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拆迁货币补偿怎么算?,我家住城区操场城东街铁一中
  我家住城区操场城东街铁一中,60平米,拆迁时不想要房,想要钱,怎么算?估计能给多少?谢谢!

·保密问题,您好,您好,我家有对双胞胎宝宝3岁多了,亲戚家
  您好,我家有对双胞胎宝宝3岁多了,亲戚家的一个叔叔找到我说朋友的孩子想落户到北京的这个叔叔家来,想让我的孩子顶外地的那两孩子跟我的这个叔叔照个像,拍段录像,还让孩子叫我的这个叔叔“爸爸”,弄的我糊里糊涂,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样会不会犯法,影响孩子的前途?

·婚后买房怎样才属于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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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家山上埋地雷,把我家狗炸死了
  律师们:您好!有人在我山上放地雷(应该是自制的),设法炸死野猪,结果野猪没炸到,我妈带狗上山,狗先走,在离我妈五米左右狗踩到地雷了,爆炸了,狗当场死亡,头都炸没有了,是狼狗有100斤左右,凶手已找到,我家里人本来想5000块私了,结果凶手不愿意,如果我起诉他,我能拿到5000块钱吗,还是凶手下场会是怎样?

·一个人怎么办离婚,对方悄悄的走了
  对方悄悄的走了,我想会离婚怎么办

·现役军人家属有享受地方上的医疗待遇吗?
  母亲做手术花了25000该怎么样补贴?需要什么手续吗

·自愿离婚,自愿离婚,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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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楼入住费用,我家在通辽是金叶附近有回迁楼房
  我家在通辽是金叶附近有回迁楼房,今年年底入住,但是入住前需要交3年取暖费和3年物业费,这种收费合理么,而且他们已经是延期大概两年才交工的!

·离婚,你好:想请教一个问题
  你好:想请教一个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于一前发生外遇被老公发现并他有证据,之后一直吵闹不断,最近矛盾较激化,双方都想离婚。我有一女现8岁,有一共同房产,平时基本都是由我来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若离婚我什么都不要,只想要孩子。象这样的情况,法院判孩子归我的可能性大吗?若归我,他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若孩了不归我,为了照顾孩子,我还有权力居住现在的家吗?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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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诉讼,从而避免亲自回国奔波之苦。其次,当事人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分居证据使用。签证记录是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留下的痕迹,具有相当的公信力,这样的


  • ·国家规定的孕妇哺乳期多长时间?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单位不能安排


  •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时怎么办?(1)立即拔110报警电话,不方便语音报警时,可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报;注意固定证据(如现场拍照、录音录像等),保存好出警回执、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的协议、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告诫书等材料,必要时进行伤情鉴定。(2)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情况下尽可能不要使用极端的语言、肢体动作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持股的一方希望受让股权,而持股方同意,则这种股权转让方法和向任意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程序完全相同,但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 ·离婚案原告不到庭能否按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离婚案件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意见,在当事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的情况下,仅由代理人出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值×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


  •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具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被宣告失踪;②


  • ·结婚一方生理有缺陷可以离婚吗?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法》中,并没有禁止生理有缺陷的人结婚之条款,然而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性生活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夫妻间的性生活可以更好地调节增进夫妻感情,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若夫或妻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以致不能正常的过性生活,就难以达不到婚姻生活的基本要求。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将争议财产约定归被另一方所有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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