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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求房屋到期通知,律师,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
  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到期,由于合作期间,承租方经常拖欠交租等原因,到期后公司不想再租给他,现在要提前发一份不再续租的通知,该如何写?谢谢!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怎样赔偿
  我租用门市房开商店,租期5年,现还有3年到期,房东现将房屋卖出想提前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如果非要终止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
  你好,想咨询一下,如果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谢谢!

·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
  我的房子是我父亲卖了老房子给我钱买得这个房子是再我登完记买得房子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我妻子可以分到这套房子吗

·咨询民事房产纠纷
  咨询民事房产纠纷

·保障房,我是仾保户无房户有证明本人戸囗现住我父的房申清廉租房不受理?怎么办?
  我是仾保户无房户有证明本人戸囗现住我父的房申清廉租房不受理?怎么办?

·房屋转让购房权合法吗?,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
  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从一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即退还从对方那得到的款项。

·关于军产房买卖的问题,看中套二手房
  看中套二手房,是军产。双方都谈好了,准备办理时才知道证上改不了名,也不能改产权,去找公正处也不给公正。那双方自己签订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如果不具备,那我们该办理什么相关证明呢?

·二手方买卖,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
  我相中一套回迁房子,但是房产证没下来,不过有和开发商签的协议,他已经进户开发票了,那我买它的房子是不是很危险,我怎样做才好呢

·房产纠纷,婚后男方家赠与了我们一套房子
  婚后男方家赠与了我们一套房子,后来又把房本改在了婆婆名下,现在我想离婚,我有分房子的权利吗?

·房产如何公证,我母亲有一儿一女
  我母亲有一儿一女,我是姐姐,我弟弟于今年过世,由于种种原因我母亲决定把房子给我(房子为单位宿舍楼),现在房子是直接过户给我好还是写遗嘱公证好?如何办理,请详细回复!~

·低保楼过户转让,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
  妈妈买的经济适用房,现在妈妈过世了,我可不可以办过户,继承这个房子?继承后可不可以卖。我父亲早就过世了,我家就我一个孩子

浙江桐庐富春江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住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


  •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


  • ·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


  • ·房产证署名的法律后果
      1。产权证登记在“准夫妻”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被认定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首付款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虽然“准婚房”还是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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