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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我是10级伤残,请问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伤残补助和误工工
  我是10级伤残,请问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伤残补助和误工工资是按照我本人的实际工资赔偿还是按照单位的缴费工资赔偿?谢谢

·单位扣了,养老保险,怎么还不给我们医疗卡阿
  请问一下单位扣了,养老保险,怎么还不给我们医疗卡阿?

·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8级的赔偿
  劳动能力经鉴定伤残达?级的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交通事故责其中一方医疗费用谁来付
  双方都有交通事故责其中一方医疗费用谁来付。

·破产企业的医疗保险要交几可以不交
  国企职工,破产后的医疗保险要交几你才可以不交了。一次买断后的职工,自己交,难道要交到六十岁吗

·7级残疾军人从事电气焊机修工是否55岁退休
  7级残疾军人在粮食企业电气焊机修工作26年改制下岗后,在社会艰难从事电气焊机修工作直今又缴纳养老保险6年,累计32保险工龄,今天难以胜任工作,请问55岁能否退休...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

·婴儿更改姓名,小孩出生在医院办过出生证?现在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想更改姓名需要
  小孩出生在医院办过出生证?现在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想更改姓名需要怎么?谢谢问题补充:到过乡派出所,可派出所说改名字需要到医院重新换出生证明,医院说直接到派出所更改就行,医院不会重开出生证明的,所以现在不知道孩子入户怎么办?

·我是东乌旗爆炸案受害者现已残疾想找律师打官司,民事赔偿的案件有能接的吗
  我想请律师帮我打官司民事赔偿的,是爆炸案我是受害者现已残疾能接吗我以身无分文借钱把命保住了想请求律师的帮忙

·医疗事故判决,右腿大隐静脉血管坏死.左锁骨骨折终身带钢板.医疗事故已却认.法院最
  右腿大隐静脉血管坏死.左锁骨骨折终身带钢板.医疗事故已却认.法院最中判受害者所有费用共13000元是否和理

·交通事故,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外
  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外,还要赔偿十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农村户口是15780.5元,城镇户口是47795.6元)。

·上班时被蜂子蜇了,医院误诊差点丧命
  你好,想问一下,我二舅在四川广元,他工伤后住进了江南镇里的庙垭医院,那医院误诊,他病危又转院去了苍溪县红十字医院,在红十字住院五天,我舅妈护理五天。当时医药费全部是自己拿的,花了四千多。请问,如何追加医院责任与赔偿?当地误工费和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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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3、鉴定应当在二十


  •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谓的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人籍此以为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就不需要提


  • ·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


  • ·医疗纠纷中如何封存病历?
      医患发生纠纷,患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和领取客观病历复印件。这既是为今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做证据准备,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赋予患方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㈡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封存病历的步骤  一、提出封存要求: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如果遭拒


  • ·医疗诉讼策略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以从三个层次设定防线进行抗辩。第一个层次,是否应承担责任,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过失,是否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抗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应当“严防死守”。如果经过鉴定等程序,该防线被攻破,医院则可以退守到第二道防线,从第二个层次进行抗辩,即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


  •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务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但其目的并不在于保护义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来说,能够行使请求权须具备两个


  •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


  •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


  •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也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处理后果。本案的案由之争,无非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合同撤销权之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


  • ·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根据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办理森林案件解释》)的规定,“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

    ·过失决水罪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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