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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曙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海曙区段塘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海曙区段塘街道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海曙区段塘街道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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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让人打了,我是在一个家具厂开电动车送货的工人
  我是在一个家具厂开电动车送货的工人,因仓库无货,厂领导让我到展厅拉回打包,我在卸货时,让杂工拉到车间打包时,杂工替打我的拉货,本来他们车间是全包,不归杂工干,再说我让拉的急发货,他就不乐意,骂我,又动手打我,我还了一下,就开电动车要离开时,他又拿了两米多的钢管拦腰打下,有朝我头部打下来,我晕倒了,头部左侧太阳穴处4厘米一到口,厂长一看带我到医院缝了4针,检查

·未婚先孕是否罚款,未婚先孕是否罚款
  未婚先孕是否罚款

·夫妻分居多久是自动离婚,我和我的丈夫感情不和他经常对我使用暴力是我无法承受无法和
  我和我的丈夫感情不和他经常对我使用暴力是我无法承受无法和他一起生活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我要离婚可他不同意我不敢起诉我离家出走了我想他会起诉我可是他没有他也走了听说是去找我了我也不道他去了哪里我不敢回家我不知道我回去会发生什么事我该怎么办求求律师帮帮我

·我流产过三次,医生说我第三次怀孕时一定要在家休息,尤其是前三个月,可单位领导不同
  我流产过三次,医生说我第三次怀孕时一定要在家休息,尤其是前三个月,可单位领导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快帮帮我

·孩子不到一岁,男方打女方,所有财产在男方身上,现女方一人带孩子,女方提离婚能要回
  孩子不到一岁,我和我老公从结婚到恋爱5年,恋爱期间同居,财产一直都放在一起,我怀孕期间也一直在一起挣钱。孩子现9个月,从出月一直是我在娘家带,老公未寄一分生活费。其间跟老公感情不和,他动手打我,引起当地110的注意。老公自身家庭不好,是组合家庭,我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现所有财产在男方身上,我能拿到财产吗?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我和老公恋爱期间一起创办公司。老

·拖延工资发放,我在江岸区一家日化品公司上班
  我在江岸区一家日化品公司上班,入职就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接近年末了,公司放假很早,元旦就开始放年假,但12月份的工资必须到过年后回公司上班了才能发。我就提出了辞职,结果公司说辞职可以,但辞职工资必须三个月后才能发,并说这是公司制度。这样也太不合法了,而且也不知道三个月后这公司还在不在。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上班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你好,你好,协议公证无非是能增强证明效力。不是
  你好,协议公证无非是能增强证明效力。不是必经程序

·法院会支持这种要求吗,我有4个儿子早已和我分家了
  我有4个儿子早已和我分家了,经济上独立,我和老伴靠退休金生活,现在年事已高,需要解决赡养问题,现在我住的公房要改造,改造后我准备和比较孝顺的二儿子一起生活,把这个房子让二儿子出资买下并所有比较合适,但是三儿子坚持这个房子由他们弟兄四个共同买下所有,否则就不尽赡养义务,请问法院会支持这种要求吗?谢谢

·户籍咨询,我是从北京上军校毕业后分配回北京军区在外地服役成家我的孩子的户口能不能
  我是从北京上军校毕业后分配回北京军区在外地服役成家我的孩子的户口能不能上在我的父母家

·孩子不满2周,起诉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我孩子还差2月2周。如果我这个时候起诉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谁

·辞职后的工资报酬,本人在深圳一家服务行业上班!工作至今三年十个月!按照现在的劳动
  本人在深圳一家服务行业上班!工作至今三年十个月!按照现在的劳动法是不是做满一年的可以补一个月的工资呢!

·有了离婚协议书还可以变更孩子归属和抚养费问题吗?
  咨询一下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书上有写儿子(现7个月)归我,两岁前由女方抚养,儿子奶粉由我出,另再付800元孩子的生活费,男女双方均无工作,女方不要求补偿.现女方实在过份出口成脏,不分场合对我大打出手,居然编理由说儿子住院来找我麻烦,说话骂人伤人,居然多次拿刀威胁我,有极度暴力倾向,离婚前任何时候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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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可否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必要时,可以。离婚时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情况下,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严重恶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涉外婚姻案件的送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把重婚情形放在了第一种情形。如果因重婚导致离婚,重婚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那么,配偶另一方可否根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存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


  • ·未婚同居流产后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1992年2月起,法院受理因为同居产生的抚养及财产纠纷案件,不受理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非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的保护力度是十分薄弱的。为了维护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法律保护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所以,一本结婚证不仅仅只是一


  •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


  • ·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n


  •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


  •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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