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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越城区东浦镇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越城区东浦镇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越城区东浦镇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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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中的房产分配,我和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
  我和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现住父亲分的福利房,单位给我分了一套过渡房,一直是父亲居住过渡房的户主是我,由于地震拆迁,现在盖起了新楼,新房的购房款是我父亲出资的,在出资前父亲和我立个协议,由于我工作年限少收入少,交不起购房款。父亲将房子赠送给我个人所有,这个协议有效没合法不,是否婚内财产。妻子也没交任何购房款,这个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8年
  离婚8年,协议离婚。前夫获得一栋厂房。如今已动迁。请问,动迁后获得的金钱,房屋,我有索要的可能么?

·家里卫生间漏水,是楼上的地面防水未弄好。已经通知了楼上住户,但楼上住户一直不给予
  按常识,我觉得应该是楼上负责修理,但楼上住户一直不给予修理,我只好自己找到维修人员,和楼上住户联系时,他总是推托,说影响到他家的生活。太气人了!我该怎么办啊?有律师告诉我,这种问题应该是楼上负责修理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同事的家属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十五万,我无力赔偿,会是什么结果
  你好,我骑摩托车下班带着同事回家吃饭,刚出厂门口右拐弯,被后面来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同事抢救无效身亡,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同事的家属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十五万,我无力赔偿,会是什么结果。谢谢

·没登记结婚能在婚吗,我和丈夫结婚没登记结婚证
  我和丈夫结婚没登记结婚证,不久感情不合就分居俩年了,我们就互相写了份离婚协议书,俩人并签字花压手印!那样我可以在婚吗?

·婚礼照片丢失怎么赔偿,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
  11.1日给客人拍的一组订婚照片,当时定好的价格是1780,拍后片子拷到硬盘里面,结果几天后硬盘掉地上摔了,拿去恢复数据尝试了2次失败,最后通知客人片子无法挽回,客人要求赔偿10倍,按照行规里面一般是3倍,请问是我要怎么给客人赔偿,我想走司法途径,是否合适,还是私下协商的好?

·未领结婚证的两个人分期买房子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我男朋友91年,我92年,但是现在准备买房,没有结婚证,请问房产证上面可以写我的名字吗?房子是分期付款(家婆帮我们出)

·结婚三年,分居两年,这种情况下离婚处理
  女方要分男方的工资吗?

·未婚生育一胎的罚多少钱
  我有一个女?岁了,生完孩子结的婚,户口按到外地了,我去计生办要一胎准生证那他不给办,孩子的户口不在我们身上,

·男女双方都是再婚,再育,新婚姻法是否有规定
  男方的有一儿子属于他抚养,女方的儿子归前夫抚养,这样的家庭能否再生育一个呢?

·婚前财产问题,我老公在和我登记前买了一所房子
  我老公在和我登记前买了一所房子,但是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倒现在还没有开出房产证,但是预付定?万已经付了一了,在此期间我们注册结婚,其余房款由我们婚后付清,但是婚后的存款大多也是老公婚前存的,请问如果房产证拿到手后,房子是否属于我们共同所有,还是属于老公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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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家庭暴力的认证?
      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受害方无法以家庭暴力作为独立诉由而直接起诉。相关法律中并未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这导致实践中很难进行认定,特别是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的认定和赔偿,从而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


  • ·分居满两年是否能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仅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离婚,若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其他条件,法院依然可以不予准许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婚姻法》中该条款的理解,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一、分居的起由问题。夫妻分居的原因


  •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


  •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


  •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虽然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因此,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或同居者


  • ·婚内赠与情人财物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支持一半还是全部
      首先一方与情人这种特定关系违背了善良风俗,背弃了社会公德;其次,夫妻一方向第三人赠送财产的行为均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故夫妻一方向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关于返还财产的数额,应将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账进行核减,计算出实际转账数额,包括一些有特殊含义的数额,也应一并进行返还


  • ·离婚协议中的有些约定属于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


  • ·离婚后怎么处理子女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归属对方,以后看不到孩子怎么办?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由另一方单独留守家中照顾子女和老人的情况,当事人如果有初步证据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存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


  •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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