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越城区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越城区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越城区劳动工伤律师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越城区劳动工伤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标签
>>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纠纷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工伤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仲裁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争议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法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工伤赔偿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保障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工伤保险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合同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法咨询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工伤鉴定律师,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斗门镇劳动工伤律师 蕺山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鉴湖镇劳动工伤律师 城南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东浦镇劳动工伤律师 稽山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越城区> 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越城区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劳动工伤,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公司有人发生了工伤 ,请问怎么去社保局办理
  因为是新手所以什么都不知道谢谢!!!

·自动离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本人于2010年8月25日进江阴一家外企工作,于2011年10月24号被公司通知去协商调岗(公司说不景气),被调到另一家工厂,一起被调的有20人,其中9人没肯签字,商谈过程中部门主管一直在威胁恐吓我们说要是被公司开出一分钱也不能赔偿到,而且档案会有开出的记录,对以后影响不好,部门经理财务处的领导都来劝我们签调岗合同,和领导僵持了半天时间,最终我签字了,11人

·工伤骨折没康复能叫我上班吗?
  专家你好!我今年7.1工伤9.2出院休息2月进行了工伤鉴定为9级,但没有给我延长带薪休假。而我的骨折没康复该咋办?????谢谢!!!

·工伤鉴定与赔赏,我父亲今年6月70岁
  我父亲今年6月70岁,9月4日去给移动公司的机站立电杆过程中电杆倒下来压在身上,身上多处肋骨骨折,腰1椎压缩性骨折,椎管变扁。现在还不能坐起来。

·工伤求助,2011年10月底
  2011年10月底,我弟在工作期间,在车间被高温碱水烧伤双腿,现在创面伤已愈合,市三医院要求出院,单位没有什么说法

·八级工伤倍赏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

·工伤证明,你好问一下,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现场没有
  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现场没有交警处理的,直接送医院了的。如果要开工伤证明,应该怎么办呢?

·十级工伤理陪,十级工伤理陪
  十级工伤理陪

·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公司收了工伤
  我在公司收了工伤。上班两周后被辞退,请咨询下我该怎么办?

·工伤的赔偿,我在一家药厂刚上了4天班
  我在一家药厂刚上了4天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晚上下班在工厂门外的台阶上不小心滑到,(台阶上有冰)当时没有人看见自己也没在意,就回家了,还上了几天班,可是感觉臀部坐下时还疼,就到医院拍片尾骨骨折,找厂子不管我该怎么办,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治疗工伤引起我的新的并发症并发症也达到了伤残等级这也属于工伤范围么所产生的费用和伤残怎么办我应该怎么解决谢谢回答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其次,案件中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员工,而


  •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  &nb


  •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为了促进劳


  •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或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可分解为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其中之一的即构成本罪,既走私了珍贵动物、又走私了珍贵动物制品,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越城区迪荡街道劳动工伤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