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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隔壁扰民,我家隔壁的房子被出租给外国人了
  我家隔壁的房子被出租给外国人了,经常性的夜里开party,我给物业也投诉过,也报警过,但是改善并不好,我能起诉么?我要做什么呢?

·房产关系,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别人告诉
  律师您好,我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别人告诉我即使结婚后这套房子还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但我想问问是不是结婚六以后这套房子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谢谢您的关注.

·房屋合同,三年合同给了一年的钱
  三年合同给了一年的钱,不想在租,房东不让搬东西走,怎么办

·请律师房产抵押担保借款纠纷打官司讨回借款.
  2009年10月9日,被告夫妻共同向原告借款15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3分,至2009年12月9日本息还清;被告夫妻用共同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15万借期2月原告和被告夫妻三人依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原告给发付15万被告夫妻给原告15万借款收条一张现已过期6个月.原告要主张债权,打官司肯定赢。问题原告要最快最短时间讨回借款须采取法

·遣产继承房屋手续及收费,我老公去逝了
  我老公去逝了,儿子有房,放弃继承,我应怎么办手续及交费?

·修路应该离住房多远?,我家是农村的!现在的住房距离县道有九米远
  我家是农村的!现在的住房距离县道有九米远,可是现在要加宽,路边一直到我家房子阳台边上,距离主房一米,这样合适吗?

·房产 ,如果双方共同创业十
  如果双方共同创业十,房产各有各名下,离婚时,有没有按分配或,或一方造放假,另一方是不是很被?/p>

·关于安置房的产权人变更问题如何操作
  如果现在住的房子的产权人是丈夫,是属于婚前财产。现在该处房产马上要拆迁了,夫妻商量好等将来回迁安置房,办理安置房产权时如果是两套住房其中一套产权人为妻子,另外一套为丈夫,或者是产权所有人为夫妻两人共同所有,这样的话,是不是只要在和甲方签订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时对此情形进行必要的事先约定即可,还是要通过必要的法律手续。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合同纠分,我家有自建房260平03年办产权证通过关系办的商业网点产权有8年了产权
  我家有自建房260平03年办产权证通过关系办的商业网点产权有8年了产权证有效吗

·我是外地人,如果在永康农村买房,上户需要什么条件?
  在永康农村买房,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南京割喉杀妻案开庭,隐情:为买房假离婚
  

备受关注的南京栖霞区白水桥割喉杀人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持刀割喉杀死前妻的疑犯章某当庭说出杀人隐情,称前妻为买房与他假离婚,弄假成真后,他决意与前妻同归于尽。
今年6月5日晚10点钟左右,南京栖霞区马群白水桥文康苑21栋5楼电梯口发生一起命案,一对男女倒在血泊中。女子颈喉部被刀割伤,失血过多死亡。旁边一男子脖子上也有


·A酒后漫骂房屋主人B,并私闯民宅被主人捅伤,主人会被判刑吗?
  A与B认识,有感情纠隔请律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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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


  • ·房屋住宅产权与商业产权什么区别?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产权性质不同:商品住宅属于商品属性的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为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3.主要区别是使用性质不同,商住可以申请营业执照办公,住宅就不行.另外商住产权是50年,住宅是70年.交易过户的费用商住要明显


  • ·买房入住后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电梯不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给你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n


  • ·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用性特点,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这些是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的服务,并非是针对一个人的。所以,即使房子空着没有住,


  •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减少其价值的财产。


  • ·租车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出行需要时,很多人开始选择租辆车出行,租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事也不少,那么在租车的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什么呢?    1、要到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    毕竟车辆是一项价值比较大的财产,在汽车的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发生各种问题,在正规的


  • ·楼下饮食店的排出的油烟进入我家房内,如何索赔?
      位于居民楼下饮食店的油烟和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大公害。为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饮食业的污水、油烟、异味和燃煤锅炉的烟尘、娱乐业产生的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5年2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


  •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约常识
          二手房的购买不同与新房,因为经过网签的备案之后,房源有了很多的合同及注意事项。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文件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


  •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1、听证会除申请人代表和建设项目拆迁的房屋产权人代表参加外,还邀请公证处、建设和规划等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2、听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3、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4、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5、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6、听


  •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加重情节。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商检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是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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