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
杭州合同协议律师
金华合同协议律师
宁波合同协议律师
温州合同协议律师
湖州合同协议律师
绍兴合同协议律师
嘉兴合同协议律师
台州合同协议律师
舟山合同协议律师
丽水合同协议律师
衢州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标签
>>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律师,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法律师,浙江大榭开发区经济律师,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审查律师,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谈判律师,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
浙江大榭开发区经济犯罪律师
,
浙江大榭开发区房产纠纷律师
,
浙江大榭开发区刑事辩护律师
,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大榭开发区
> 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
请问与南京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拆迁办签的房屋拆迁协议遇到纠纷时街
请问与南京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拆迁办签的房屋拆迁协议遇到纠纷时街道拆迁办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鸣?
·
协议与合同有何区别?,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
请大家看看这份待岗协议内容合法么
依据公司《劳动人事管理规定(暂行)》,结合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就个人待岗问题,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待岗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计算,至甲方通知乙方上岗到达工地之日止。二、待遇:自双方签订待岗协议之日起,甲方发给乙方每月860元生活费,从甲方通知乙方上岗之日起,停发生活费。三、乙方待岗期间,仍属甲方在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按规定交纳有关基金。四、甲方
·
大学生违约金,您好,您好,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关于违约
您好,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关于违约金这一块,没有写明违约金数目,写的是按劳动合同法执行,那请问:如果我违约了,需要赔偿多少违约金?谢谢!
·
离婚协议,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
车伤事故协议书,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
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有4成新人无大碍
·
夫妻之间签了分居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受不受法律保护
老公与我经常分居,为了让我心里有保障,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只是双方签了字。有效吗
·
工资扣了口头协议也不承认了
说的年薪工作十个月为年薪35000管吃住。到现在结工资有说年工资是代表12个月35000除12月我该怎么办
·
财产协议,财产协议,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
·
离婚,你好,你好,协议公证无非是能增强证明效力。不是
你好,协议公证无非是能增强证明效力。不是必经程序
·
以到法庭签了协议离婚不过还没拿到绿本子这算离婚了?
今天去法院协议离婚了.所有的手续都已经签好了.法院那里说叫我们等通知.请问这个时候算离了?还是要等到拿到通知了才?
·
婚前房产问题,签订赠与协议
签订赠与协议,进行公证,房产加名。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与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协议
由于员工离职后,其原先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离职员工对原企业不再负有忠实义务,企业只能通过限制员工的就业自由来保护其商业利益。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一般指企业的业务影响区域及行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任意扩大。否则,如果影响到员工的生存与择业,该协议无效。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
·
工伤私了协议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下,大多用人单位均十分和极寻求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大多数劳动者亦不愿历经漫长的仲裁和诉讼程序、希望一次性尽快拿到补偿。但是不少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后,往往又会以协议赔偿数额过低为由,请求认定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根据工伤保险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后可以依法获得工伤医疗费,停工
·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 】第 号委托人 经与 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 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担任 &nbs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计算,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社保行政部门实际执行的具体规定确定。劳动者请求法院支持其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应当明确其社保待遇损失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具体应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咨询。《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
·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 &n
·
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借款人能否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根据这一规则,不当得利有4个构成要件:一方获有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根据,即无“法律上的原因”,这是不当得利的关键。本问题中,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的行为是基于借款
·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公司设立协议及法律风险
公司设立协议是出资人为规范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而签署的协议。设立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次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的承担等。正因为设立协议主要解决出资人出资问题,因此也常被称为出资协议。1、缺少书面公司设立协议的法律风险实践中,公司的出资人因较
·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然而,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毕竟存在差异,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经
·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将口头约定的试用期视为劳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以新婚姻法第三十条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
·
逃避商检罪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门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