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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过于银行贷款保险问题,您好
  您好,我咨询一下,贷款人在贷款的时候银行附加强行让贷款人买了份贷款保险,现贷款人已经过世,家属是不是有责任去还这笔贷款,谢谢

·生育保险补偿,我在一家私营公司办公室工作
  我在一家私营公司办公室工作,在今年5月底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司答应转正后给我投保保险,由于我们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于是我等到8月初转正后就向公司提出投保保险,结果被拒绝,他找借口是没满一年不能保保险,说是公司的新制度,可是又拿不出相关制度,我感觉有种被欺骗员工的感觉,现在我还身体不怎么吃的消,就想离职回家休息,我想请问伙可以向公司所要一点赔偿吗?

·养老保险的保费,养老保险的保费国家补助多少
  养老保险的保费国家补助多少

·驾照注销撞死人保险公司给赔吗
  你好,按照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办理

·关于如何处理续交养老保险
  您好:本人1997年参加外企工作,2001年离职,养老保险中止,2007年到外地参加工作,开始重新缴纳养老保险,至今职工档案及原养老保险缴费本在本人手中留着,不知如何处理,请教,1、需要续交中间断档的费用吗?2、按照何种标准缴纳?3、如不续交的话,是否需要办理何种手续并在一起?万谢!

·同学叫我办网店,要各种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等等,不是当面给的,用qq传
  同学叫我办网店,要各种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银行卡号等等,不是当面给的,用qq传,会有什么问题吗?有什么隐患?希望得到帮助,谢谢!

·养老保险,企业不办养老保险医疗该怎么办
  企业不办养老保险医疗该怎么办

·社会杨养老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怎摸办?

·请问外地农户能在北京补缴养老保险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了?3到现在,但公司?7把养老保险给我们退了,然后?8又开始上的。请问以前退得现在可以补办吗?谢谢

·实习期过未按时上保险 ,本人今5?6号在某单位上班
  本人今5?6号在某单位上班,实习三个月;至原定的9月仍未上保险(北京户口的五险一金)。后开会说10月,?0底仍没有;后来我就辞职了!而且最后一个月我上?0?9号;工资每月基本工资(其中扣压大?0工资和服装费500元)只发了工?300左右。请问我怎么办?

·写错理赔额,15年前买了一份保险
  15年前买了一份保险,现在才发现合同上打错了理赔额怎么办?

·教师需要交养老保险金吗?
  教师需要交养老保险金吗?

浙江上虞区道墟镇金融保险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金融保险法律知识:
  • ·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4]81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问题的函》(保监厅函[2004]9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本条所


  •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1.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者,必须事先定期、如数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必须缴足法定时间。一些国家规定,女职工


  • ·机动车九大保险种类投保攻略 如何投保更划算?
      车险要想买得省钱,首先要了解各险种,才知自己的车需要买什么,不需要买什么,本刊在此略作险种分析。     1.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


  • ·社会保险待遇的具体损失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证明社会保险已不能补办,这是请求的前提。根据现有的社保政策,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的社保均无法再补办,在实务中也有判例表明,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直接请求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不再履行向社保机构的补办程序,但本案中刘某玲通过信访的方式取


  • ·车辆保险须知
      一、车辆的保险金额要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值,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二是应注意选择购买保险渠道,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和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三是应注意选择购买保险产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


  • ·什么叫被保险人、保险人、第三者?
      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中,就是有权经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人,即第三者。


  • ·什么叫投保单、保单、保险卡、批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出具保险单正本。  保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主要载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凭证。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有什么影响?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  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保险公司允许的。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会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方面,被保险人不负交保险费的义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50000 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8000 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 元人民币。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0000 元人民币。&nb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中保协条款〔2006〕1号)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


  • ·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凡持票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均应依照本保险条款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其手续由公路客运总门办理,不另签发保险凭证。           第二条保险有效


  • ·投保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13日晚7时许,原告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太仓市通港公路由西往东行驶时,与由丁某驾驶的往西行驶的大型拖拉机相撞,谢某倒地受重伤,即被送医院急救,由于谢某昏迷不醒,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并随时有生命危险。拖拉机驾驶员丁某在肇事后仅支付了2万余元,此后便不知去向。伤者谢某的家人为挽回谢


  • ·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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