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
杭州遗产继承律师
金华遗产继承律师
宁波遗产继承律师
温州遗产继承律师
湖州遗产继承律师
绍兴遗产继承律师
嘉兴遗产继承律师
台州遗产继承律师
舟山遗产继承律师
丽水遗产继承律师
衢州遗产继承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浙江岱山继承律师,浙江岱山法定继承律师,浙江岱山遗嘱继承律师,浙江岱山遗产继承顺序,浙江岱山遗赠扶养协议,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浙江岱山遗产继承权律师,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浙江岱山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东沙镇遗产继承律师
岱西镇遗产继承律师
长涂镇遗产继承律师
岱东镇遗产继承律师
秀山乡遗产继承律师
高亭镇遗产继承律师
衢山镇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岱山
> 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岱山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岱山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合同继承 ,我爸去世?他承包了台客运车现在我能继承?还是其他股东继承?/p>
我爸去世?他承包了台客运车现在我能继承?还是其他股东继承?/p>
·
公租房继承问题,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
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他去逝时房屋没有买断。即我父亲当时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现在此房屋户口本上有我奶奶,和继母,我女儿的名字。我,我奶奶,我继母协商,决定将来此房屋拆迁时我们选择要补偿金,并且分成三分平均分配给我,我奶奶,继母。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继母将来会反悔。期待回复。谢谢!
·
怎么分清共同财产和个人遗产
我父于2011年10月7日病逝,我想问一下以下哪个是共同财产哪个是个人遗产:1.企业年金2.养老保险3.住房公积金4.太平洋保险
·
遗产处理,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
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就是说:父母、妻子、女儿应各分别拥有什么权利?
·
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我夫家有两子一女
我夫家有两子一女,婆婆早年去世,公公不久前去世,名下有一处房产,大儿子多年未与家里有任何联系,不知所踪,女儿留学国外8年有余,至今未归,多年来单靠小儿子(我老公)照顾,老人去世突然,未留遗嘱,现在该如何处理房产?棘手的是面临拆迁的问题。
·
挖机发票丢失怎么补办,我个人把客户融资购挖机的首付款发票遗失
我个人把客户融资购挖机的首付款发票遗失,金额很大,现在要怎么补办呀?谢谢!
·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小孩出生证遗失了
小孩出生证遗失了,现迁户口需要。不知怎么补办?
·
再婚以后立遗嘱对婚前房产可以吗
·
遗产的继承与分割,我母亲去世一年我父亲没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再婚并且让这女人及其子
我母亲去世一年我父亲没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再婚并且让这女人及其子女住进来,这房子的户主是我母亲,我母亲是有工作的,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存款,因为父亲现在只听那个女人的,对我们不好,这个女人其实是有企图的,我和妹妹还有亲朋好友,邻居都看的出来,再三劝告我父亲,但是他不听,无耐我与妹妹商量想已诉讼的方式能不能要回我们的一半房产与其它财产。要以什么理由诉讼。
·
售后房产权问题,你好,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
承包期去?土地承包权的继承
农民耕地(30不变的?在去世后)适用<<继承?gt;>么问题补充:耕地和林地是否有区别?如不适用《继承法》适用什么法律?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
·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
什么是遗产信托?
遗产信托是基于财产传承目的的理财工具。遗产信托不将遗产直接交由下代继承,而是交由受托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营运与分配,后代只能继承信托利益;委托人预先以设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
·
转继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
·
我国代位继承所存在的缺陷
1、我国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不受代数的限制并不十分合理,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数过多会使这些与被继承人既无亲情又无生活上的依赖扶助关系的人成为继承人,这样就不公平不合理。例如:某甲在A城与某乙结婚,育有一子,后某甲出差,在B城与另一女子某丙生有一子,其后某甲与某丙并无瓜葛,某丙与其子先于某甲死
·
代位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由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最高院关于继承法意见中28条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将代位继承严格限制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情况。但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如果生前做了继承法第七条的行为,丧失了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岱山遗产继承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