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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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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退休后死亡的,因工伤致残
因工伤致残,后来退休,一直有社保,现在死亡,享受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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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右边第九第十根肋骨骨折,请问这属于第几级伤残?能得到哪些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伤者右边第九第十根肋骨骨折,请问这属于第几级伤残?能得到哪些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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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医疗终结想结掉案子我该付多少钱
我在10月14日开车撞伤一78岁老者,当时就送进医院全身检查,诊断为左胸肋骨骨折或骨裂,未住院,医生说只要静养就可以,在11月底他们去做最后一次CT,证明已痊愈,准备这几天去交警队把事情结掉。咨询过保险公司,像伤者的年龄很多费用都不会有,也不清楚交警大队的处理意见,昨天我跟伤者家属协商,所有医疗费用我结算完后,另外给5000元作为补偿,不知这样合适否?盼不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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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聘任合作,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
我与某医院与签订聘任合作协议,院方答应每月2000元底薪,然后允许我在其院内销售自制药品,利润平均分配,并且理疗这方面再提成,不知此协议如何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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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
医生误判病情,导致做错了手术,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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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残疾,手指残疾,手指残疾
手指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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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造成工伤。按九级伤残该赔付多少钱呢?
我父亲在工地上被机器压坏了右手食指的第一节,到医院做残疾鉴定,鉴定为9级伤残。现在对方用人单位需要赔付我们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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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T11,T12两椎体压缩性骨折应该坚定为几级伤残?
在工地上由于架板断了,然后人从墙上摔下来,架板又砸在人的身上造成伤者T11,T12两椎体压缩性骨折应该坚定为几级伤残?应该怎么样赔赏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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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中指骨折,右手中指骨折手术后不能伸直属于几级残伤...
右手中指骨折手术后不能伸直属于几级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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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感染医院应负责吗
我剖腹产生下孩子以后感染,又到医院找产科大夫,由于大夫不负责差点连命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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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财产分配,男双腿残疾
男双腿残疾,其父母给予房产一套,房产正上是男父母名。现离异后找一配偶,女方要求领取结婚证,房产必须加上女方名字。男方同意,要求订协议一份,女方能一直陪伴到老,中途不能离开。此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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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整形医院整形不成功
在南京整形医院整形眼睛,谁知道眼睛上留下了一条疤痕,很难看,我死的心都有了,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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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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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当然也包括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个体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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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知识,对医疗纠纷诉讼中医方在诊断、抢救、治疗、护理、管理等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及其程度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结论或意见的活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前,应要求委托方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时到场,确保鉴定人可听取意见,询问情况。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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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计算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票据,同时应收集和留存证明票据发生原因的诊疗资料证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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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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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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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例如,某患者为晚期肿瘤病人,在因化疗药物超量到某医院急诊接受治疗时,因医师治疗失误而死亡,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为一级医疗事故。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患者在此次治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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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患者死亡的举证责任
家人死亡,医院在鉴定意见书中认为,肺栓塞致家人死亡可能性大,医院的医疗行为无过失,与家人死亡无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委托相关部门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其医疗行为与家人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部门认为,因未进行尸检,根据家人当时的临床表现,综合其既往病史,肺栓塞或冠心病猝死均难以鉴别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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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诉讼由医方举证。在其他民事赔偿案件中,伤者也需要从医疗机构取得病历资料,通过司法鉴定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医疗证据是伤病者在就医中由医疗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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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非医疗纠纷的处理
非医疗纠纷的医患纠纷虽然也是发生在医患之间,但其纠纷的性质并不特殊,在其他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同样存在,按其性质可分为两种:1.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这类案件中最常见的是医疗费纠纷。近年来,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患者欠交医疗费的情况越来越多,已发展到严重影响到医院资金的运转,制约医院发展的地步。医院为了自身的利益,纷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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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的矛头往往会直接指向经治的医务人员,有时还会转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去发泄激动和不满的情绪,近几年来聚众医疗机构闹事的事件经常见诸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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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中的技巧
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带来很大的困难,确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有可能挽回,那么,我们应怎样才能挽回失利,让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呢?首先,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鉴定结论仅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纠纷案中,它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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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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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非法债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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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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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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