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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诸暨次坞镇医疗事故律师解答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谈判,医疗事故诉讼,防范未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法规,管辖审判,成功案例,鉴定总论,事故鉴定,医学鉴定,浙江诸暨次坞镇伤残鉴定,诉讼技巧,举证质证,浙江诸暨次坞镇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法律咨询,代理诸暨次坞镇医疗事故案件,为您解决诸暨次坞镇医疗事故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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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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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在治疗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病毒怎么办?找医院能否取得赔偿
在治疗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病毒怎么办?找医院能否取得赔偿,之前关于乙肝赔偿案例的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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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残疾结婚后每年政府有补助吗?
你好!我今年22岁,有3级残疾证!请问一下残疾人结婚后是否就没有政府的补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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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地人打的赔偿问题,我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被拘留了10天现在我花了医药费4000元
我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被拘留了10天现在我花了医药费4000元我现在就是想找到对方和解此事可是打我的人不是本地人警察说联系不上对方家属还不能到拘留所看我怕对方释放后找不到对方了我该怎么办法院让我起诉时还得提供对方联系方式!我没有警察还不给!我该怎么办啊我不是想向对方要多少钱我就是想要医药费就行!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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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为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营养四个月。首次手术一后需进行二次手术。现在已经定过残,在XX司法鉴定所,但尚未二次手术。问?、伤残赔偿和二次手术是否只能取一项?是否有国家规定?2、误工、护理、营养定的时间是否可以不认可?(受伤者认为时间与实际休息时间不符?、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赔,以上情况下可以赔偿到否?问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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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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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怎样界定,责任划?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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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级残废赔偿金多少,断手指
断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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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因公受伤,单位应该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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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是智力三级残疾,我哥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助吗
我哥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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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到至左脚残疾,失去3个拇指,请问我该如何维复自己的权利
我的女儿在幼儿园里被从外面失控的水泥罐车从外面把围墙撞倒而把我女儿的脚砸伤至残,请问我该怎样做,另外按照国家法律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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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谢谢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时间长吗?如果医院拖我们我们也耗不起呀那该怎
谢谢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时间长吗?如果医院拖我们我们也耗不起呀那该怎么办?如果我给它钱,把手续办出来后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能赢吗?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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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拇指有伤残,能不能学车
左手拇指少了二分之一,能不能学车
浙江诸暨次坞镇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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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医疗纠纷非诉讼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将协商解决分为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和在卫生行政机关主持下的协商解决两种方式。忽略律师在该阶段的作用是错误的。当患者在医院死亡或者造成比较严重后果后引起纠纷,患者及家属的矛头往往会直接指向经治的医务人员,有时还会转向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去发泄激动和不满的情绪,近几年来聚众医疗机构闹事的事件经常见诸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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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中的技巧
法律实务中,往往患者得到的是不公正的鉴定结论,然后才请律师参与诉讼。这种情形下,是否能够推翻和怎挥推翻鉴定结论,患者方在鉴定中的失利将给诉讼带来很大的困难,确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有可能挽回,那么,我们应怎样才能挽回失利,让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呢?首先,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鉴定结论仅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纠纷案中,它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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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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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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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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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私了”合法吗?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即通常所说的“私了”,法律术语叫“和解”,是指医患双方通过谈判、协商与妥协就有关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其最终表现方式是“协议书”或“和解协议书”。在现实中,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解决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条例》同时还规定,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后,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不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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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协议的签订
律师参与或见证的医疗纠纷协议。这种办法是指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其好处是能够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欠缺的是律师见证行为,不能使协议书具有很强的效力。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笔者认为,纠纷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我国强行法的规定和公序良俗,所达成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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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护理业务工作方面。①促进院、科两级专业技术责任制度;②实施临床程序守则以减少不同单位临床做法上的差异;③实施急症分流制度;④制定药物使用安全手册,药物标签自动化,出版药物新知识,提高医务人员对药物事故的警觉性;⑤减轻一线医护人员工作量,加强对临床部门的业务支援;⑥统一医疗记录表格;制订医疗记录管理标准及手册;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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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医生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是《执业医师法》中明令禁止的。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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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争议,而对于病历的真实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多。 所谓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一份病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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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不仅要内容合法,同时形式也要合法。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同志往往只注重对证据所能证实的内容本身的审查,而忽视了对形式要件的审查,特别是侦查部门的不少同志,在提取、制作证据时,对某些必须履行的程序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导致证据在形式要件上有一定的欠缺,进而影响到证据的有效性。因此,审查起诉部门的同志,应当要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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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用以检验死亡的时间、原因、伤害程度,造成损伤的部位和致伤的凶器种类,鉴别血型、遗传基因是否同一等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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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上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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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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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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