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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结婚一年多离婚,女方还能够分房产吗?
  结婚一年多离婚,女方还能够分房产吗? 男女结婚一年多后由于性格不合,导致离婚,女方能得到男方的房产吗?

·公房分配,母亲、女儿是否有份?
  离婚时,男方婚前承租的公房要判决分配居住权,当时,该公房户口上有离婚双方、婚生女及男方母亲四人,离婚后,男方抚养婚生女、赡养母亲,请问,该公房分配,男方母亲及女儿是否有份?女方应当分得多大比例?

·承租房拆迁问题,我父母承租着一套北京50平米的两居室房子
  我父母承租着一套北京50平米的两居室房子,有30年了。房子是原来单位的。现在要拆迁,可是我父母10年前已经离婚,由于没有办法解决居住问题,当时协议离婚各住一间。现在采取实物补偿方式,还是由原承租人在新房里承租。是否应该分2套房子承租呀?(父母矛盾尖锐不宜长期继续居住在一起,且家庭贫困,没有办法解决居住问题,如果给一方货币补偿无法解决居住问题)。

·房屋抵押,朋友向我借款以第三人的房屋抵押
  朋友向我借款以第三人的房屋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请问到期不能还款,能不能执行抵押房屋,谢谢

·2手房交易问题,2手房交易问题
  2手房交易问题

·房东不知情的转租问题,房东不知情的转租问题
  房东不知情的转租问题

·纠纷问题,我刚租的门面房搬进来一个月
  我刚租的门面房搬进来一个月,昨天收水费,管理人说这间门面房有两年没交水费,现在我们搬进来了让我们把以前的都补上,不然就停水,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会不会影响丈夫分房,女方在本地有一处房改房
  女方在本地有一处房改房,丈夫在外地,是军人。问房改房是不是保障性住房?房改房会不会影响丈夫分房?

·执行过户,离婚判决,离婚判决,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1
  离婚判决,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10万元,被告支付过户费用。现被告想申请法院执行过户,问是否先要支付原告10万元后法院才能执行过户吗?

·声明 ,对方买的房子是我的名字
  对方买的房子是我的名字,对方要我书面声明,我与房子无关,事实我没出钱买,我同意?

·离婚财产怎么分,老公婚前按揭买的房子
  老公婚前按揭买的房子,首付11万,还款2年后我们结婚就一起共同还款。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怎么分?

·房屋租赁合同,我租赁的房屋?月才到期但是我在?月分和房东新签了一分合同合同是这样
  我租赁的房屋?月才到期但是我在?月分和房东新签了一分合同合同是这样签的;到租赁给我但是现在房东要卖房子说我签的合同无效请问我签的合同有效?

浙江嵊州崇仁镇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


  • ·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
          1、装修工期的约定          一般2居室9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0天左右,装修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0-50天。          2、付款方式的选择          一


  • ·回迁中的房子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的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住


  •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设有抵押权,只要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排除执行的条件,就应优先保护其权利​
      预售许可证系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能而颁发,其目的就是准许开发商在开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且预售许可证均在销售场所公示。对于购房人来说,其在开发商已经对商品房进行预售的情况下,能够相信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且相信其所交付的购房款已经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用于提前清偿抵押权所担保的债务。在此基础上,即使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


  •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一种罪。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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