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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我是一名教师
  我是一名教师,一直缴纳着住房公积金。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我的第一套房,已办好了房产过户。房证登记时间是2011年9月27日,但实际上我在12月5号才拿证到手。现在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却被有的人告知房证已经过了两个月期限,请问,我这种情况就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吗?(据说高密规定的是在下房证两个月内办理才有效)

·房产怎么分,房子是结婚后盖的我姐也拿钱啦!该怎么分
  房子是结婚后盖的我姐也拿钱啦!该怎么分

·无产权证的房子,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我08年买了镇上医院自己建的房子(底面商铺,上面住人,共三层)就在医院前面靠近街道,但没有房产证连缴水电费都是医院给弄的一个缴费号码不是我们的名字,医院说可以到镇政府签产权转让协议(目前还没去签),请问:这样的房子万一以后拆迁怎么补偿?

·请问一套房屋拆迁,可以购买2套拆迁安置房么?
  请问一套房屋拆迁,可以购买2套拆迁安置房么?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我是房县户口
  我是房县户口,能申请十堰城区的经适房吗?

·房產過戶問題,房產過戶問題
  房產過戶問題

·我是否能够要回房屋所有权??急~~~
  本人91服兵役其间,父母双亡,姐姐把在家把房屋卖掉了,未与我商量两后,房屋成了买房人的,房产证也归买房人所有。此房屋是农村用房。买房人也是农民。我现在是市民,已退兵役。请问我还能否要回房屋产权?房产证是集体土地?3国家土地局集体发给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集体土地使用证归为买房人名下我是否还能要回房屋产权?依据是什么?

·我买回迁户的房子没房产证要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利
  我要在北京买套回迁户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房产证为了避免风险我该如何同业主办理手续?

·民事诉讼 ,我家有五三土地?别人在土地上建有一间房屋有房产?请问我家能拿回土地吗
  我家有五三土地?别人在土地上建有一间房屋有房产?请问我家能拿回土地吗

·房产过户咨询,请问北京东城房管所产权的平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需要那些手续?
  请问北京东城房管所产权的平房可以过户给子女吗?需要那些手续?

·离婚财产分配,你好,你好,如果担心,最好让你妈拿钱买下的房子
  你好,如果担心,最好让你妈拿钱买下的房子公证给你所有,写好协议,如有需要请致电。

·二手房三方签了买卖合同,房主亿缺钱为由拒绝平银行贷款
  12月初,我和中介,房主签了房屋买卖置换合同,交了房主定金,合同内规定过户日交钥匙,因为当时三方谈得很好,所以合同没有写平贷款,交房等的具体日期。后中介告诉我房主因为缺钱年前不还贷款致使手续无法办理。后与房主沟通,房主确认春节前不能平房子贷款。房主不积极平贷款是不是不作为,违反基本诚信原则,现在能不能起诉他?或者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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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


  • ·买房入住后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电梯不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给你


  •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减少其价值的财产。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n


  • ·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用性特点,比如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这些是物业公司为所有业主提供的服务,并非是针对一个人的。所以,即使房子空着没有住,


  • ·租车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出行需要时,很多人开始选择租辆车出行,租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事也不少,那么在租车的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什么呢?    1、要到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    毕竟车辆是一项价值比较大的财产,在汽车的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发生各种问题,在正规的


  • ·楼下饮食店的排出的油烟进入我家房内,如何索赔?
      位于居民楼下饮食店的油烟和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大公害。为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饮食业的污水、油烟、异味和燃煤锅炉的烟尘、娱乐业产生的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5年2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


  •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约常识
          二手房的购买不同与新房,因为经过网签的备案之后,房源有了很多的合同及注意事项。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文件方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写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


  • ·房屋拆迁听证会的一般程序
      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1、听证会除申请人代表和建设项目拆迁的房屋产权人代表参加外,还邀请公证处、建设和规划等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代表参加。2、听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3、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4、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5、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6、听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


  • ·违令作战消极罪
      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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