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律师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律师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律师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标签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专利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商标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商业秘密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著作权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版权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实用新型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反不正当竞争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刑事辩护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长水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嘉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塘汇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解答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您好。购房法律知识,您好
  您好,我想请问现在去买房子,不是现房,还在建设,但是卖房子的说购买就有两种途径付款,一种就是现在一次性付清,另一种就是按揭贷款。请问,国家规定是不是现在都是现房交房后才可以给钱购买的?

·工资规章制度,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
  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公司也没和我们说过啊。我们有合同,用工合同。还有我就是顺便问问单位拖两个月发工资对吗?还有这两件事能一起看待吗?谢谢

·关于新劳动法中的病假条例知识
  关于新劳动法中的病假条例知识

·对方侵犯我公司的商标怎么办?
  我公司有一个商标,南京一家公司未经我们同意,擅自在自己的产品上架我们的商标,有点小改动,但能分辨,这属于侵权吗?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侵犯商标权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工商部门对个体户侵犯商标权的行政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问题,我注册的是餐饮商标
  我注册的是餐饮商标,商标名是“郑家向阳炖鸡”,别人开的饭店名是“向阳炖鸡”,这样属于侵权吗?

·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该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

·商标侵权?,商店内擅自张贴**商标标志是否商标侵权?
  商店内擅自张贴**商标标志是否商标侵权?

·商标产权,我现在的商标正在注册受理中
  我现在的商标正在注册受理中,外地一家人的商标跟我的一样,也再受理中,该怎么解决?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8667830319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驰名商标中相关公众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二)…. …..;    这里所说的“相关”,是指“公众”之间相互存在着某种客观的联系,或者“公众”之间因某种客观存在的行为而发生了某种特定的双方或多方的关系。    这里所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标准(见附件)统一予以印发,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


  • ·如何理解“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判定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因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商标专用权,是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是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 ·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基本程序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 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国际注册号:异议裁定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含区号):商标代理组织名称:xx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


  •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人应在我国国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申请人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  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也可以在中国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分别称“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


  • ·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的管辖的案件是南京市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的除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驰名商标保护和垄断纠纷这些案件之外的其


  • ·可以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
      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协定"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或已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议定书"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或者是已被我国商标局受理的注册申请或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


  • ·涉外劳务知识问答
      1、问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答: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办理《外国人就业证》。2、问:请问在办妥《外国人就业证》后,还需办理什么手续,才算在中国合法就业和居留?答:在办


  • ·通过马德里体系在美国注册商标应注意事项
      2003年11月2日,马德里议定书正式在美国生效,这意味着美国也承认了马德里注册的便利性———通过一次申请、一种语言、一种货币,就可以进行多个国家的商标注册。美国的加入,对于推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健全和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美国为了适应加入马德里体系的要求,也相应修改了国内法。除了马德里议定书的一般规定外,一项国际申请在美国


  • ·催收非法债务罪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纵走私罪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解答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常识,专利,商标,商标侵权保护,商业秘密使用许可,著作权,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侵权保护,商标转让许可,驰名商标,商业秘密侵权保护,著作权转让许可,商业秘密,集成电路,网络域名,不正当竞争,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侵权保护法律咨询,代理知识产权案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知识产权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