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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没有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能构成工伤保险赔偿吗
  没有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能构成工伤保险赔偿吗

·工伤证明,你好问一下,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现场没有
  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现场没有交警处理的,直接送医院了的。如果要开工伤证明,应该怎么办呢?

·农民工工伤赔偿?,我是农村的
  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合同,村里的包工头没有没有任何执照,他们相当于二道贩从市里的一个建筑公司那承办下的工程,市里的建筑公司倒是有法人及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岳父今年2月份初到村里的包工头建筑现场上班,3月18日在建筑作业时从三楼被泵车管子击下,当时就昏迷了急忙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感觉不行转到省人民医院救治,泵车司机和当地施工工人发生口角然后拨打

·工伤的赔偿,我在一家药厂刚上了4天班
  我在一家药厂刚上了4天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晚上下班在工厂门外的台阶上不小心滑到,(台阶上有冰)当时没有人看见自己也没在意,就回家了,还上了几天班,可是感觉臀部坐下时还疼,就到医院拍片尾骨骨折,找厂子不管我该怎么办,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右手大拇指工伤的赔偿?,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
  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长,有伤到骨头。现在距出事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了,这只手还没什么感觉,拿东西都不方便,去找工地老板协商他们不予理睬,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是属于几级伤残?大概可以要求索赔多少钱?谢谢!

·十级工伤理陪,十级工伤理陪
  十级工伤理陪

·不签合同劳动仲裁,入职公司
  公司本来谈好了的是使用期2500元,一个月转正,转正后工资为3000元,但是由于我部门经理得个人问题,一直没和我签合同,也不给我转正,也不给予买社保,11月底的时候就让我离职,现在我已经离职在家,请问,我应该拿到什么样的补充?最好能详细点告知,谢谢!!备注:1.公司上班不用打卡,只是签到,我有公司8月到11月一共三个月的考勤表复印件。2.公司工资全部发到卡上

·工伤赔偿?,我是农村的,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
  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合同,村里的包工头没有没有任何执照,他们相当于二道贩从市里的一个建筑公司那承办下的工程,市里的建筑公司倒是有法人及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岳父今年2月份初到村里的包工头建筑现场上班,3月18日在建筑作业时从三楼被泵车管子击下,当时就昏迷了急忙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感觉不行转到省人民医院救治,泵车司机和当地施工工人发生口角然后拨打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治疗工伤引起我的新的并发症并发症也达到了伤残等级这也属于工伤范围么所产生的费用和伤残怎么办我应该怎么解决谢谢回答

·工伤赔偿
   你好,我表姐夫在南京工地摔伤了,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请问是私了还是起诉,私了赔偿多少合适,私了之后如果有后遗症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如果做?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伤残六级的医疗待遇
  本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评为伤残六级,现在参照伤残军人的六级在领取抚恤金,我的医疗待遇能否参照亨受伤残军人的六级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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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县××路17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于××年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未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犯罪或Υ法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


  •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的权衡,行政审判既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也要


  • ·上班因私事请假回家,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关于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列举了如下几种:(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


  •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


  •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单位认为,虽然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但是因自身身体素质引起,与其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无关,不属于工伤范围。律师认为,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特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视同工伤处理。此案中,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不是突发疾病死亡


  • ·在工伤认定纠纷中,如何正确把握“上下班途中”这一概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最


  • ·“双重劳动关系”对工伤认定是否产生影响?
      "双重劳动关系下的用工风险: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工伤赔付的法律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


  •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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