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浙江常山家庭律师,浙江常山婚姻律师,浙江常山离婚律师网,浙江常山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常山财产分割律师,浙江常山房产分割律师,浙江常山离婚律师,浙江常山婚姻调查律师,浙江常山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常山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青石镇婚姻家庭律师 新桥乡婚姻家庭律师 芳村镇婚姻家庭律师 同弓乡婚姻家庭律师 白石镇婚姻家庭律师 球川镇婚姻家庭律师 何家乡婚姻家庭律师 宋畈乡婚姻家庭律师 天马镇婚姻家庭律师 东案乡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常山> 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常山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常山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离婚财产,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

·受骗,我被一个已婚男人骗钱骗色
  我被一个已婚男人骗钱骗色,现在还怀了3个月的小孩,我应该怎么做?

·我该怎么办?,我做为一家私企的供货商
  我做为一家私企的供货商,现在对方采购部经理非要签定年终按采购金额按一定比例返现金的条款,请问这合法吗?

·我家住3楼,建成较早,煤气管道是后改造的,为外露式,前几天夜里小偷顺煤气管道光顾
  我家住3楼,建成较早,煤气管道是后改造的,为外露式,前几天夜里小偷顺煤气管道光顾了咱家,损失现金几千元.这种情况在这儿已发生多起,有不少人已要求XX公司安装了铁刺防护.请问我可以要求XX公司赔偿吗?理由是什么.

·离婚问题,双方结婚有十几年了
  双方结婚有十几年了,女方因结婚关系迁入本市,但长期受男方的家庭暴力压迫,所以现在决定离婚.两人口头协议,男方给女方一笔钱,让女方不争两套房产和小孩,但又一时拿不出钱,因为买第二套房是银行贷款.想问下,如果男方只能拿出一部分钱,两人可否因剩余未支付的赔偿签合同或协议,稍侯支付,这种形式会不会给后面造成麻烦.男方有暴力和藏匿财产的行为,女方有证据提供.如果采取诉

·出租房财产丢失,在一家专门出租房屋的民房中
  在一家专门出租房屋的民房中,房东未做好相关防范措施,导致房客上班后财产丢失,与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告知与房东谈其赔偿损失,房东拒赔

·离婚想要对方赔偿怎么办,我和我老公同居结婚不到3个月就吵架离婚~无共同财产和子女
  我和我老公同居结婚不到3个月就吵架离婚~无共同财产和子女!他上次起诉法院已经开庭一次没有判决。现在他又在次申请起诉~我怀疑他在外面有可能有女人~但是我没有证据他真的有女人~真的离婚我想让男方赔偿费用给我这样有可能吗~谢谢

·未婚先孕孩子上户口,你好
  你好,可向当地的户籍部门提出申请

·离婚后一方还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吗?
  因男方不忠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拿抚养费,楼房共有财产市?60万,女方提出给男?0万现金楼房归自己,男方理亏答应了。现在是女方怕男方反悔再起诉分割财产!整天提心吊胆!难道一辈子都这么怕下去吗?没有个起诉有效期吗?谢谢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重伤伤鉴定需要三个月吗,我家有个亲亲被打成重伤害做鉴定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我家有个亲亲被打成重伤害做鉴定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关于离婚案件,我老公和我结婚三个月就和其他的女人在一起
  我老公和我结婚三个月就和其他的女人在一起,这样离婚的话我有赔偿吗

·人身损害,请问家人被车压了
  请问家人被车压了,脾切除加肋骨骨折,定几级伤残?在衡阳可以赔多少钱?农村户口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


  •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拜某离婚,拜某同意离婚。   


  •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和有关国家的保护关系
      国际局收到由成员国国家主管机关发来的国际注册申请之后,如手续齐备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将此注册刊登在名为《国际商标》的国际公告上,并给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发注册证,(至此一般需3-4个月的时间),然后再向申请中要求领土延伸的国家主管机关发出要求领土延伸申请的通知。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是国际局收到申请并进行了登记注册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发展为抑郁性精神病。杨某不闻不问,夏某无力医治,病情愈加严重,最终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夏父老夏以法定代理


  •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


  •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法律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


  •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


  •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


  •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1)收入方面。婚姻关系除约定外,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收入归各自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例如,离婚文书上写到,男方在两年内,支付女方人民币10万,分两次还清。在男方拒绝


  •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手机短信。收集方法:一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二是被删除的情况下,可到运营商调取短信内容;    2、电子邮件。因只能显示收发方的邮箱地址,不能直接证明是由谁发出的。当事人如果要提交电子邮件


  •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常山婚姻家庭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