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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常山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常山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常山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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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建设手续的流程,房地产开发建设是否可以边施工边进行规划审批的手续
  房地产开发建设是否可以边施工边进行规划审批的手续,还是必须把规划审批的手续办好才能开工建设,否则是否是违规

·我是做节能灯厂的 ,我用的厂房是租赁的,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我的厂房是租赁的,现在要动迁,我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补偿呢?

·离婚时公积金贷款所偿还银行利息是否应纳入房屋总价计算增值
  可以计入买房成本。

·丈夫是否可以背着我将我们一起居住的房子卖了
  丈夫有外遇了,现在想和我离婚,我不同意,他说要把房子卖了,我们一人一半,儿子和儿子媳妇及孙子我们一起居住,且儿子没有固定工作,我想问丈夫是否可以背着我卖房子?如果我们离婚,财产会如何分割?

·租赁的土地进行建房,但是突然被拆迁,房东不按照之前的协商进行赔付。
  我去在一个村子租赁了一片土地,用铁皮进行了房屋建设,当时与土地主人签了5的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前段时间这片土地市政府要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就要拆迁。房东就要求我们必须签拆迁同意书,不然他们也无法拿到拆迁款,但是我们签的是5的合同,这样突然把房子拆掉,影响了我的很多事情。所以当时我就请了房东、以及这个村子的党委书记等人一起进行了协商。房东答应按照政府拆迁赔偿的标准

·城乡住房,你好,你好,你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你好,你可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农村房子宅基证作废了可以卖吗
  20年前我家在村里租了个地皮盖房子开商店,租期十年,因为时间久了而且是在本村租期也没有续,现在已经到期十年了,前几天本村有一户人说这房子25年前是他的老宅子说他有宅基证(20年前那地皮是有他家一半也有我家一半之后那块地皮充公了)现在村里人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私自盖房,我家也想把这块地皮再盖盖,他家人现在说那也有他家的老宅子说我家要盖得给他5万块,请问我该怎么办

·旧房改建,只是要求你们全部拆完吗?
  只是要求你们全部拆完吗?

·请问一次性付款为什么拿不到房产证呢?
  下半年在老家买了套商品房,是一次性付款的。之后售楼小姐跟我说房产证还拿不到,要等明年上半年?契税那些都已经交过了!想请问下房地产商他们办房产证是有一些什么程序。。。会不会是在忽悠我们...知道的告诉我下万分感激!纠结啊

·请问现在小汉房屋坼迁赔偿怎么来算的啊
  我家是楼房200多平方,我想知道它能只多少,就是赔偿了,会不会给我们分修建地呢

·房产纠纷,我结婚7年了现在想离婚
  我结婚7年了现在想离婚,我有一栋底楼,是结婚时做新房买的,但是房照是公公的名字,但结婚时有一个协议说房子是给我的,现在离婚房子该如何分配

·拆迁房改,你好我想问下我们村旧城改造我这民用房开的小超市证件齐全现在村委说我们这
  你好我想问下我们村旧城改造我这民用房开的小超市证件齐全现在村委说我们这是旧村改造不是商业开发不给更换门市房。我想问下他们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浙江常山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3、无住处的常


  • ·赠房后被父母撤销,未公证过户有效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房产的赠与必须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能发生财产权利的转移,在此之前,除经


  • ·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遗嘱如何立?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00平方米,总价款10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交付房屋。其后,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协议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


  • ·养母临终前房产赠人,养女享有部分继承权
      刘某某从小被收养,养父母有两间房产,且没有亲生子女。刘某某养父母去年相继去世,直到今年刘某某才得知,养母在临终前已将两间房产赠予了她的亲属。刘某某想知道,作为养女,她是否有私房继承权。律师认为,刘某某的养母只能把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处置。而赠予其亲属的房产是与其夫(刘某某的养父)生前共同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


  •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房子没住,物管费可否不交?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


  • ·房屋正式交割前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


  • ·房产继承中法律问题
      所谓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这里主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正确理解房产继承。第一、继承从被继承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时开始。第二、继承通常是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第三、遗产应当


  • ·离婚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处理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


  • ·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脱逃罪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根据《刑法》条文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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