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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侵权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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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能否得到物业赔偿
   关于业主与开发商就建筑质量问题产生赔偿一事。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楼下漏水,我们找来物业施工人员,说是我家防水问题,然后我们花钱找了工人,把卫生间防水重新做,楼下还是漏水。
继续找来物业说可能是水管漏水,我们又找了工人把几个水管接头的地方刨开,没有发现异常,再后来把开发商铺设的下水管墙打开,

·关于加班费,保险费赔偿的问题
  关于加班费,保险费赔偿的问题

·在外地 工伤 赔偿标准
  四川农民工在太原搞建筑从四楼摔了下来,现在我只想问,这个赔偿标准,是按照我们四川的标准,还是太原的标准来陪?

·盗窃罪怎么赔偿 ,我去十一月份被人偷了三万多
  我去十一月份被人偷了三万多,今十二月份被抓住了,而且还认罪了,他被判刑后,还能赔偿我?

·唐山市乐亭县修路占用养鱼池每亩赔偿多少钱
  我是唐山市乐亭县修路占用养鱼池每亩赔偿多少钱

·损害赔偿,我儿子16岁在省体校排球专业训练中受伤
  我儿子16岁在省体校排球专业训练中受伤,造成胫骨撕脱性骨折,住院已有半年之久。学校只拿了医药费,孩子至今未上学。校方不给予解决此事。想咨询律师想起诉法院的一些程序

·工作15年能不能得到赔偿
  我在现公司工作了15年了,也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我不想在这里干了,请问能不能得到赔偿呢?

·劳动赔偿,您好:我到现任公司已经五个多月了
  您好:我到现任公司已经五个多月了,刚来的时候签署合同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过后我已经通过考核,但是我的直属领导一直没有把相关表格给人力,所以一直没有转正,我找她问过几次,就以各种借口敷衍我,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追讨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差额,我可不可以告他们?谢谢

·怎样写上诉赔偿,我孩子在校内(初中)无意被校友拿小刀致伤胸部
  我孩子在校内(初中)无意被校友拿小刀致伤胸部,医院确诊气胸,我小孩要没有跟他有什么仇恨,我孩子在跟他们班一个位同学一起吃早餐,一起去厕所,出来两个老同学(小学同学)好久不见就你踢我,我踢你,我打你,你打我。他就认为是两个打架,就抓我小孩的头发打下地,每等我小孩起来就拿小刀杀住胸部,同学才看现我孩子脸都白了,才把他送去医院,

·请问雇主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吗?
  

·被狗被咬伤,你好!一天我去幼儿园接我女儿.没看见路边有狗被咬伤了!我找主人赔偿但
  你好!一天我去幼儿园接我女儿.没看见路边有狗被咬伤了!我找主人赔偿但他说他的狗是系着的!是我不注意导致的!与他无关!请问是这样吗?还有我报110后那主人也拒不买帐!110说把那狗杀了!但他们连110都敢动,最后110让我去法院告他!请问我是直接去法院告他还是先要到派出所开证明再去呢?还有我现在已经花费700元的医药费了!伤口还在恶化!请问他应赔偿那些费用呢?

浙江苍南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


  • ·交通肇事罪赔偿的从轻情节
      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可认定为从轻情节。1、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符合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交通肇事罪是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驾驶人员)因违背其职责要求而实施的一种过失犯罪,其与一般过失犯罪的区别关键就在于,衡量此类犯罪危害性的大小


  • ·单方事故的处理及保险索赔流程
          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          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 ·浙江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21-2004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2004年11月19日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521-2004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


  •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一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但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并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检察机关错误地作出了逮捕的决定,客观上导致了侵权的后果,检察机


  • ·申请证据保全人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的,是否属于申请证据保全错误而须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们认为,申请保全人因其申请证据保全错误,给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二者之间形成的是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所谓“申请证据保全错误”,是指申请人对证据保全错误结果的形成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


  • ·汽车保险变更可否拒赔
      因其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单的变更手续,车辆的承保公司拒绝赔偿,理由为该车辆买卖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该车的保险并未变更,属于保险的“真空地带”。新、老两位车主一起将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以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原告律师坚持认为,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合法有效,无论车主是谁


  •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n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导致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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