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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债务纠纷,我在2009年5月至8月份之间分期借款共2万元给一个朋友
  我在2009年5月至8月份之间分期借款共2万元给一个朋友,他也写了欠条,答应要还。但直到现在,他也没有还上,总是一个月一个月的拖,被我逼急了就一天一天的拖,我现在都感觉自己要变成神经衰弱了,实在没办法,才想咨询一下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希望您能给与答复,谢谢!

·合伙开店债务纠纷,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店
  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店,但是在我的钱款还没到位之前,甲方向别人借了3000元钱,做进货之用。之后拿出我的投资额归还了债务。我想问一下,他向别人借的这3000元钱,算不算是甲方出资开店的一部分

·债务人的房产被拍?作为债权人的我怎么申请维护自已的债权?
  债务人的房产被拍?作为债权人的我怎么申请维护自已的债权?

·民事债务相关问题,你好,你好,我想问一下,欠条多长时间失效?20
  你好,我想问一下,欠条多长时间失效?2005年的欠条。2010提起诉可以吗?欠条上还不1分钱的利息可以一起起诉吗?

·债务纠纷,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
  请问2011年8月30号7万块到期的借条至今未还也没有说不还就是拖时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

·着债应该向谁讨?,着债应该向谁讨?
  着债应该向谁讨?

·债务偿还,我离婚的时候,我离婚的时候,经双方协商,我答应给她14
  我离婚的时候,经双方协商,我答应给她14万人民币,现在到交款日期了,但是我没有钱给她,她去法院申请执行了,我想问下,法院的执行费时多少?如果用工资还,是按银行的贷款还是存款利率支付,在还清14万前,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吗?

·民事债务纠纷,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在哈尔滨上学的学生今年12月份我学校的一个同学以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在哈尔滨上学的学生今年12月份我学校的一个同学以有急事需要用钱为由向我接人民币2万元整,也签了欠条给我,但是本来说好偿还的日期他没有还钱给我,无奈之下我治好给他父母打电话说了一下这个情况,可是他父母以“谁管你借的钱你找谁要去”为由搪塞我,说他儿子的债务她们不管,拒绝把钱还给我。我想问一下,他父母是不是有义务还我这个钱以及我现在该怎么办?

·债务纠纷,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块
  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块,到期了没钱还,房子是租的他家马上要分房子了,他妈也不管这事,他20岁,没能力还这个钱。他家父母离婚的,他妈有义务帮他还吗?没义务还的话,他也没钱还,怎么办?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问题?,我现在要离婚
  我现在要离婚,前夫赌博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购房资格转让,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
  我是西南交大的教职工,将自己的优先顺位购房资格与同事的购房资格转让了(学校明文规定不能转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转让金。现在对方不支付一分钱的转让金,让我交房遂起纠纷。请问购房资格的转让国家有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们的合同是不是无效?

·急~~急跟老公有张协议说各人的债务各人承担现在他欠人家的钱请问我要承担责任?
  我老公在一家公司上?现在因为做假帐被公司查到.公司说要报警处理.在没发生这事之前我和老公有去律师事务所定了一张协?上面标的是各人的债务各自承担请问如果他公司报案了我要承担责任?另外就是最近我自己买了房子跟车子这些都是我自己出钱买的老公没出过半分钱.请问他们公司报案了会来封我的车子跟房子吗?那如果现在我跟老公办理离婚可以离吗?离婚后我还会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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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债的概念
           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    因管理制度


  • ·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    (一)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在某些债中,债权人仅享有债权而不负有债务,债务人仅负担债务而不享有债权。而在多数情况下,债权人既享有债权又


  • ·债务的部分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部分转移,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共为连带债务人。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由于原债务人并不消灭债务,因而原则上并存的债务承担不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即可生效。


  • ·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四)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 ·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而导致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兼并和收购,此种操作方法值得深入研究。此外,房


  • ·项目转让期间对预售商品房的规定
      受让方与预售人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受让方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人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应当停止预售商品房;受让方未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 ·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应区分已缴出资或是未缴出资,股东


  •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


  •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    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协议,该协议一旦成立便生效。承担人将取代原债务人,原债务人将免除其债务。当然,如果此种协议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则第三人不负清偿债务的义务,


  •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及清偿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


  • ·债权让与的法律定义
      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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