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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死亡赔偿,我表弟在学校被人杀了
  我表弟在学校被人杀了,学校是不是要赔偿

·意外怀孕,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男朋友把我弄怀孕最后不要我了我改怎么办我可不可以索要赔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男朋友把我弄怀孕最后不要我了我改怎么办我可不可以索要赔偿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亲生母亲没权继承
  亲生母亲没权继承。

·工伤赔偿费继承问题,不可以要求继承
  不可以要求继承。

·车祸赔偿,我朋友酒后驾车
  我朋友酒后驾车,撞伤两人一重伤一轻伤,现已痊愈,交警认定7分责任,我朋友赔偿多少钱,我朋友付神魔责任

·肇事者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能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
  肇事者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能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p>

·女方先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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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用应该赔偿费费标准底于集体土地吗?并且人员也不予安置吗?
  我们是扬州仪征人,我们生产队的土地70%被国有大型企业仪征化纤征用,当时招工每户不到一人,后来再也没有安置过村民,现在三十年过去了,原先招工的人都已退休了,许多村民因失去土地,又没有合适的其他工作只能打点零工,生活较为困难。98年仪征市将我组村民以全征全拆转为居民户口,但却没有享受居民的福利待遇。现在政府要征用剩下的几十亩村民的自留地。政府说你们是居民,田里

·裁员赔款不合理,公司大量裁员
  公司大量裁员,没有预先通知,按660元每年赔一个月。合理吗

·误伤被人在法律上该怎样赔偿
  那老人说他还在砖厂上班,要我们赔偿误工费,还说他每个?500左右,我们没有报案,我们该怎样赔偿呢?谢谢?/p>

·门面店出租合同违约赔偿,房产买卖不影响租赁
  房产买卖不影响租赁。如果房东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需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按照劳动法公司裁人应该怎么赔偿
  按照劳动法公司裁人应该怎么赔偿.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公司裁人那又怎么赔偿?

浙江越城区北海街道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


  •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一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但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属于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并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检察机关错误地作出了逮捕的决定,客观上导致了侵权的后果,检察机


  • ·汽车保险变更可否拒赔
      因其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单的变更手续,车辆的承保公司拒绝赔偿,理由为该车辆买卖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该车的保险并未变更,属于保险的“真空地带”。新、老两位车主一起将某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以被保险人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原告律师坚持认为,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合法有效,无论车主是谁


  •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n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


  • ·交通肇事罪赔偿的从轻情节
      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可认定为从轻情节。1、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轻情节符合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交通肇事罪是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驾驶人员)因违背其职责要求而实施的一种过失犯罪,其与一般过失犯罪的区别关键就在于,衡量此类犯罪危害性的大小


  • ·楼下饮食店的排出的油烟进入我家房内,如何索赔?
      位于居民楼下饮食店的油烟和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一大公害。为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的环境管理,防止饮食业的污水、油烟、异味和燃煤锅炉的烟尘、娱乐业产生的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影响,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5年2月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


  •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BR> &nbsp;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 ·行政赔偿数额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


  •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一)考虑适当经济补偿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首先,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这一特点就决定了赔偿数额无法采用等价赔偿原则;其次,从精神损害


  • ·催收非法债务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放纵走私罪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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