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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误工费,工伤误工费不愿意赔怎么办
  工伤误工费不愿意赔怎么办

·工伤8级该赔多少钱,浙江农村户口
  浙江农村户口,工伤鉴定8?请问有几个项目可以索?多少?能不能算生活护理?

·劳动仲裁能胜诉么,劳动仲裁能胜诉么
  劳动仲裁能胜诉么

·公司到仲裁机构起诉我了,要我赔钱,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的是劳动合同纠纷,我因回学校参加考试被公司算作旷工,而开出,当初签订的合同上有赔款项目,现在公司到仲裁机构起诉我了,要我赔钱,这种情况怎么办?

·工伤的赔偿,我在一家药厂刚上了4天班
  我在一家药厂刚上了4天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晚上下班在工厂门外的台阶上不小心滑到,(台阶上有冰)当时没有人看见自己也没在意,就回家了,还上了几天班,可是感觉臀部坐下时还疼,就到医院拍片尾骨骨折,找厂子不管我该怎么办,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工伤,厂方提供工资表一份,录音后,怎样写书面材料。
  一审,录音能证明我的工资4200元是两份工资表。书面材料格式怎样写?

·没有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能构成工伤保险赔偿吗
  没有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能构成工伤保险赔偿吗

·怎么办,谢谢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时间长吗?如果医院拖我们我们也耗不起呀那该怎
  谢谢但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时间长吗?如果医院拖我们我们也耗不起呀那该怎么办?如果我给它钱,把手续办出来后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能赢吗?这样可以吗?

·农民工工伤赔偿?,我是农村的
  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合同,村里的包工头没有没有任何执照,他们相当于二道贩从市里的一个建筑公司那承办下的工程,市里的建筑公司倒是有法人及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岳父今年2月份初到村里的包工头建筑现场上班,3月18日在建筑作业时从三楼被泵车管子击下,当时就昏迷了急忙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感觉不行转到省人民医院救治,泵车司机和当地施工工人发生口角然后拨打

·打篮球受伤,对方用工伤要求赔偿,怎么办?
  初中生三打二篮球对抗受伤,对方在司法鉴定中心拿到工伤十级伤残,要赔偿三万余元,为什么对这种事件要用工伤标准?怎么才能要他们不用工伤标准进行鉴定?

·不签合同劳动仲裁,入职公司
  公司本来谈好了的是使用期2500元,一个月转正,转正后工资为3000元,但是由于我部门经理得个人问题,一直没和我签合同,也不给我转正,也不给予买社保,11月底的时候就让我离职,现在我已经离职在家,请问,我应该拿到什么样的补充?最好能详细点告知,谢谢!!备注:1.公司上班不用打卡,只是签到,我有公司8月到11月一共三个月的考勤表复印件。2.公司工资全部发到卡上

·右手大拇指工伤的赔偿?,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
  我老公在建筑工地被切钢筋的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打了有半个指甲长,有伤到骨头。现在距出事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月了,这只手还没什么感觉,拿东西都不方便,去找工地老板协商他们不予理睬,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像这种情况是属于几级伤残?大概可以要求索赔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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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骑车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上述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因此若骑车下班途


  • ·突发疾病没有超过48小时家属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条款是视同工伤的情形,对此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可认定为工伤。首先要考量劳动者有无继续存活可能性,工作性质及内容与突发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劳动者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自杀等情形为工伤认定的排除事由,劳动者与家属关系是否正常,家属主动放弃治疗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用人单位能否以已经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属于财产性质的责任保险,由法律依法强制缴纳,属于强制性保险;商业保险并不具有这种强制性,这根据个人的意志决定受否购买,只是工伤保险的一种补充。      其次,案件中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员工,而


  •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


  •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  &nb


  • ·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或者在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后,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部队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

    ·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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